CR Guidelines for Survey of Products for Marine Use has been issued and wi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of issuance.
The Guidelines could be downloaded from Guidelines
CR Guidelines for Survey of Products for Marine Use has been issued and wi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of issuance.
The Guidelines could be downloaded from Guidelines
隨著全球航運減碳議題持續升溫和離岸風電產業的蓬勃發展,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與國際海事承包商協會(IMCA)於10月1日共同舉辦了「船舶與海上安全暨淨零排放的未來趨勢」研討會,深入探討海事工程與航運面臨的挑戰及未來發展方向。
研討會內容豐富,聚焦多個關鍵主題:IMCA技術顧問Rhys Jones分享了數個離岸風電場緊急事件案例,強調建立完善緊急事件反應機制的重要性,並探討動態補償舷梯系統在離岸風場作業中的應用,與提出相關的安全操作指南與建議。世界風能協會亞太區共同負責人蔣大巍分析了台灣能源轉型,以及未來浮動式風場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Ørsted亞太區採購負責人Pascal Langeais則介紹了Ørsted在離岸風電供應鏈減碳方面的努力與成就,並強調各方合作的重要性。CR再生能源處處長詹育禔深入探討了船舶實現淨零排放所面臨的技術挑戰與政策限制,分享了驗船中心在協助船東推動船舶節能減排方面的經驗,CR海事技術組組長周侑陞則分享了多個CMID-MISW船舶檢查的實務案例,深入淺出地介紹了檢驗的標準、流程,協助業界更能符合IMCA檢驗要求。台北富邦銀行綠色及永續金融資深協理林敏正則介紹了永續金融在推動淨零轉型中的重要作用,並分享了富邦銀行在綠色金融的創新做法。
CR執行長鄭志文表示:「CR密切關注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最新動態,特別是船舶燃料轉型與碳捕捉等新興領域,並與各產學研單位合作交流,期望協助台灣航運業更充分掌握此次淨零轉型發展趨勢,持續鞏固台灣在全球航運中的重要地位。此外,近年來CR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指導下,於離岸風電的驗證審查、法規編纂、海工風險評估、盡職調查等議題,提供鏈結政府、開發商、工程界、金融保險界等多面向第三方技術服務,充分扮演我國推動離岸風電的安全技術守門員。」此次活動匯聚了離岸風電和海事工程產業的眾多專家,包括IMCA會員、離岸風電開發商、船東、承包商、金融業者及相關供應鏈業者,透過跨領域的經驗交流,為台灣航運與再生能源產業的安全與減碳發展帶來新的啟發。
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日核准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簡稱CR)推行「本國籍船舶國際公約電子證書試行計畫」,該計畫將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標誌著我國航運業邁向數位化的新里程碑。此舉不僅將大幅降低船舶證書管理的行政成本,更能顯著提升港口國檢查的效率,為航商帶來更高效便捷的運營環境。
CR表示,本次獲准簽發的電子證書涵蓋多項國際公約規定的船舶證書,不僅具有與傳統紙本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還完全符合國際海事組織(IMO)「電子證書使用指導方針」(FAL.5/Circ.39/Rev.2)的要求。電子證書的應用將使船舶管理流程更加現代化,讓船東及航商得以更快、更便捷的方式處理相關文書事宜。
董事長謝謂君對此發展表示高度肯定:「電子證書在國際航運界已行之有年,此時國輪加入這一行列,正是汲取國際經驗、採用成熟技術的最佳時機。我們將在符合我國需求的基礎上,開發出更加完善的電子證書系統,進一步促進航運業的效率與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CR早在2020年便已獲得巴拿馬海事局(Panama Maritime Authority)授權,為巴拿馬籍船舶簽發電子證書,並在其商船海事通告MMC-355中正式公告。此次政府批准CR試行簽發電子證書,再次證明了我國航運業積極與國際接軌的決心,並進一步提升了我國船舶管理的競爭力。
隨著電子證書的全面推行,預計將為我國航運業帶來顯著效益,不僅簡化繁瑣的文書作業流程,更提供了更安全、可靠的船舶證書管理方式。CR將持續跟進國際海事發展,為我國航運業提供優質服務,促進產業更進一步的發展。
有意申請電子證書服務的船東或管理公司可點此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透過電子郵件(cr.tp@crclass.org)或傳真(+886-2-2507-4722)提交申請。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將於9月30日至10月4日舉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第82屆會議(MEPC 82)。針對航運業最關切的IMO後續溫室氣體減排措施進一步討論,驗船中心(CR)整理概要如下:
為達成「2050年左右航運業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IMO已於今年3月舉行的MEPC 81會議上,同意在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新增第五章規定,於9月23日至27日舉行溫室氣體減排會間工作組研議具體文字草案,本次MEPC 82會議將接續該工作組的結論,進一步審議目前的草案(架構圖如圖1所示)。
針對目標型海運燃料標準(Goal-Based Marine Fuel Standard),多數會員國同意自2027或2028年起先行適用於國際航線總噸位5,000以上的所有船舶,並於後續評估是否將適用範圍延伸至總噸位400以上的船舶。此外,關於經濟性措施的回饋獎勵機制,多數會員國贊同獎勵僅回饋給採用零/近零溫室氣體排放技術、燃料和/或能源(zero or near-zero GHG emission technologies, fuels and/or energy sources, ZNZs)的船舶。本次MEPC 82會議預計完成前述措施的全面評估報告,並於明年上半年的MEPC 83會議批准MARPOL修正案。同時,將啟動對現行溫室氣體減排規定的審查,特別是依據執行經驗進一步審視碳強度指標(CII)相關要求,預計討論郵輪、液化氣體運輸船之計算公式,並考量納入船舶錨泊等待進港之時間以及短途航行等計算因素,以提升其合理性與有效性。
CR補充,本次會議預計同意將加拿大北極水域以及挪威海納入MARPOL附錄VI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管制區,於2026年3月1日生效。此外,會議也將審視印尼的提案,該提案建議將龍目海峽的努沙佩尼達群島(Nusa Penida Islands)和吉利馬特拉群島(Gili Matra Islands)增列為特別敏感海域(Particularly Sensitive Sea Area, PSSA)(如圖2說明)。
為協助我國航運各界即時了解國際上最新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趨勢,CR預計於10月5日發布會議結論快報,同步摘要MEPC 82會議重點內容。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以下簡稱CR)於2024年9月23日至25日在台北總部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港口設施保全員(PFSO)訓練課程。
此次課程吸引了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等十餘個單位報名參加。課程內容涵蓋ISPS CODE相關規章與條款介紹、港口設施保全評估、應急計畫準備及港口設施保全查驗程序等實務操作。此外,也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專業教官擔任客座講師,講授識別危險物質及爆裂物裝置等專業知識。
CR強調,透過此課程,學員不僅能更加熟悉港口設施保全的執行要點,講師亦結合多年檢驗經驗,透過實際案例探討經常被忽略的保全重點,進一步提升學員的實務應對能力。
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CR持續提供專業協助並辦理各類訓練課程作為航運產業人員的重要學習平台。本次課程報名狀況踴躍,於截止日前即已額滿。為滿足受訓需求,CR特別加開台中班(10月23日至25日)及高雄班(11月6日至8日),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參考CR官網訓練課程專區。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3年8月19日假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舉辦技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總驗船師黃建樺博士主持,探討「2024重點檢查活動 MLC 2006」、「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及「生物污垢準則簡介」三大主題。CR定期彙整國際航運熱門議題與法規重點,藉由資訊分享與交流,協助我國航商積極應對並佈局未來趨勢,研討會當天超過百餘位航運界高階主管與專業人士共襄盛舉,現場互動熱絡。
研討會首先CR針對本年度重點檢查活動(CIC)進行說明,東京備忘錄(Tokyo MoU)和巴黎備忘錄(Paris MoU)訂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聯合實施重點檢查活動(CIC)。今年檢查活動著重於海事勞工公約(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 MLC 2006)對船員薪資以及船員僱傭契約的要求,旨在提醒船舶營運公司遵循MLC 2006規定執行,確保船員薪資權益。會中CR針對重點檢查問卷題目逐一說明,並提供航商應對策略與注意事項,協助航商更加瞭解檢驗重點,降低船舶遭開立缺失或留置風險。
此外,因應IMO多項中長期減排戰略目標,以及今年三月底MEPC 81會議所達成的各項共識,CR特別彙整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內容,不僅說明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案內容,亦針對MEPC 81會議中採納的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LCA準則)以及相關的永續性標準與第三方驗證機制進行介紹。值得一提的是,CR從今年度開始不論是MEPC或MSC會議,皆於會議舉行期間即以中文持續綜整重點,並於會議閉幕翌日立刻在CR官網、LINE以及FB上發布「CR快報」予我國航商分享,協助航商掌握第一手消息,維護我國航運競爭力。
研討會最後,有鑑於近年環境與生物保護意識抬頭,CR也針對IMO「生物污垢準則」進行簡報說明,該準則旨在提供標準化的船體表面生物污垢管理方法,以防止入侵水生物種的轉移,保護海洋生物的多樣性,保持船體清潔亦可提高燃油效率,從而減少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
CR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相關訊息,協助航商全面掌握國際上的法規趨勢與產業熱門議題,並加強與業界交流互動,CR將會持續提供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服務與支援,為我國航運產業貢獻心力,本次研討會資料歡迎至CR官網Download。
本期焦點
(一) MEPC 81決議案逐一講解,主題包含:壓艙水電子紀錄簿、最新版本燃料消耗數據收集(DCS)提交格式、船舶在具挑戰性水質(CWQ)條件下之處理程序,以及新版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LCA)準則等
(二) 航港局已於2024年6月完成國際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航行當值標準公約(STCW)品質標準獨立評估!
(三) CR將於2024年8月19日舉辦技術研討會,主題為2024年重點檢查活動(CIC)、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以及生物污垢準則簡介
本期目錄:
壹、 MEPC第81次會議決議案
(一) 採納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BWM)修正案,允許船舶使用壓艙水電子紀錄簿取代紙本紀錄簿,預計2025年10月1日生效
(二) 說明船舶將原蒸氣機及其供氣系統更換為柴油機時,柴油機的NOx Tier III適用情況,並同步發布對應之準則
(三) 為提升DCS的資料詳細度,於DCS提交格式新增記錄項目,預計2025年8月1日生效
(四) 採納船舶在CWQ作業之BWM公約適用臨時指南,提供恢復或維持壓艙水管理系統(BWMS)有效運作的建議處理步驟
(五) 採納2024年LCA準則,修正計算方法並新增提交油艙到艉流(TtW)(即船端使用)預設排放係數之模板
(六) 本次決議案:MEPC.383(81)~MEPC.391(81)
貳、 IMO相關通告
(一) 更新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之統一解釋,以明確能源效率設計指數(EEDI)適用船型及Phase 1的適用範圍,並補充重載運輸船(heavy load carrier)的定義
(二) 主管機關應向IMO秘書處回報前一年度其所屬船舶使用儲備功率之情況
(三) 為液化石油氣(LPG)運輸船提供使用LPG貨物作為燃料的臨時指南
(四) 本次通告:MEPC.1/Circ.795/Rev.9、MEPC.1/Circ.908、MSC.1/Circ.1679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採用IMO第三十三次大會採納A.1185(33)決議之「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訂定案
(二) 採用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與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2011年國際散裝船及油輪加強檢驗方案章程(2011 ESP Code)、國際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章程(IBC Code)之決議案
(三) 航港局已於2024年6月順利完成STCW公約品質標準獨立評估作業,再次章顯我國海事教育、訓練、發證等業務的優異品質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巴拿馬更新救生艇、救難艇及其降落裝置與釋放機構檢修之服務供應商名單
(二) 巴拿馬調整有關國際船舶保全證書(ISSC)中期驗證逾期之措施
(三) 巴拿馬進一步提供載運工業人員(IP)船舶的船旗國指引
(四) 巴拿馬提醒船舶符合預計2024年12月23日生效之海事勞工公約(MLC)2022年修正案相關規定
(五) 本次通告:MMC-258、MMC-359、MMC-401、MMN-06/2024
伍、 東京備忘錄與巴黎備忘錄之年度重點檢查活動
(一) 東京備忘錄(Tokyo MOU)與巴黎備忘錄(Paris MOU)將於9月1日至11月30日進行2024年度重點檢查活動(CIC),本次主題為「MLC之船員薪資及船員雇傭契約」
陸、 CR服務資訊
(一) CR將於2024年8月19日舉辦技術研討會,主題為2024年重點檢查活動(CIC)、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以及生物污垢準則簡介,歡迎業界參與!
(二) CR發布混合動力推進系統準則、鋼船規範2025及海巡艦艇規範2025!歡迎業界參考、採用!
(三) 歡迎加入CR Line官方帳號和Facebook粉絲專頁,即時取得最新消息
(四)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當世界各國紛紛喊出減碳承諾,臺灣為順應國際潮流,先於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隨後在2022年將其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為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的影響,總統賴清德在今年的世界地球日,宣告啟動第二次能源轉型,加速地熱、氫能、生質能與海洋能等再生能源的推動,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已深耕再生能源領域多年,董事長謝謂君特別接受ETtoday專訪,詳談做為船舶與海事工程技術最深厚的本國檢驗機構,CR如何協助政府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實現淨零排放的最後一哩路。
謝謂君指出,隨著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宣告溫室氣體排放策略,規劃於2030年前減排至少20%,2040年前減排至少70%,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並預告將開徵海運碳費,縱使各國對於碳費價格與徵收方式尚未獲得共識,但藉由徵收碳費推動淨零碳排的趨勢不變;另依歐盟(European Union)決議,航運公司必須針對行經歐盟港口之航程購買碳排額度,自今年開始購買40%碳排額度、2025年增加至70%,至2026年,凡在歐盟範圍航行的船舶,須對全部碳排放量付費,上述決議加速航運產業正視碳排減量,一場航運產業的綠色革命正在發生。
謝謂君表示,全球前20大貨櫃航商中,我國長榮、陽明及萬海便占有三席,其整體運能約佔全球10%,航運產業在臺灣是不可或缺的經貿角色,為及早因應國際這波減碳趨勢,CR數年前已著手船舶零碳燃料供應系統相關研究,如液化天然氣(LNG)、甲醇、氫氣與氨氣等各種替代燃料,其中甲醇因常溫狀態可液化儲存而成為較多人青睞的替代燃料選項,而氫氣零碳排放的效果最好,也是各國未來佈局綠色能源主要選項之一。
執行長鄭志文補充,CR今年藉由參訪南韓氫能源發展重鎮蔚山市,得以瞭解南韓氫能整體發展策略及技術現況,在航運產業方面,南韓的氫能船及船用加氫站等示範項目令人印象深刻。蔚山市早在2021年起便啟動氫能示範城市的相關建設,並在短短兩三年間完成了多項關鍵設施,包含位於地下十公里的氫能管線,該管線已大致完工,並將氫氣從製氫廠直接輸送至船用加氫站。蔚山市的成功,除了政府大力支持,蔚山科學園區及相關產業與研究單位亦扮演重要角色,南韓於氫能技術、供應、基礎設施方面的經驗,皆可做為臺灣發展氫能的借鏡與標竿。
從全球開展再生能源的趨勢,CR也認知到業務多樣化為必然途徑,因而積極布局如浮式風電與多元電力轉換系統(Power-to-X)等新技術。謝謂君說明,依據全球風能協會(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於2024年發布的報告顯示,推估至2030年,全球具有高達8.5GW浮式風電的發展潛力,儘管現今全球商轉化浮式風場不多,一旦建設成本下降與各國法令明確化,浮式風電將以驚人的速度開展。國際常見浮式平台型式有浮筒式(Spar)、半潛式(Semi-submersible)與張力腿式(Tension Leg),各種浮式平台有不同特性與技術需求,例如浮筒式平台結構幾何相較簡單,是一直立柱狀浮筒,惟整體系統所需吃水較深,過往案例多適用於水深100公尺以上海域;半潛式平台則由三至四個浮筒連接組成,結構吃水相較淺,易於岸邊組裝後再拖拉至風場位置安裝,不過缺點為結構幾何複雜,銲接與製造要求與限制較多。離岸風電開發須考量臺灣海域的環境條件與歐洲迥異,必須評估的技術議題亦不盡相同,例如海洋附生物增生將影響下部結構重量與運動特性、流場受力及防蝕系統規劃,又如因位於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板塊交界區導致地震頻繁,以及颱風侵襲帶來的極端風速,這些都屬於臺灣的特殊環境因素;CR不僅具備豐富離岸風場圖說審查與現場檢驗實績,且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導下,將上述臺灣特殊環境技術議題,彙整編撰於「離岸風力發電運轉及維護技術指引」,協助產業界更瞭解離岸風場進入長達25年運維時期的常見做法,進而增強綠色金融的參與信心。
另盤點離岸風電技術可發現,各國慮及海域空間的使用效率,已逐步推動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結合的示範專案,鄭志文闡述,這類專案係結合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兩大系統的技術,利用海域開闊無遮蔽物的天然環境優勢來擷取更多日照,再運用離岸風電既有的輸電系統,有效整合及提升再生能源產輸效率;臺灣離岸風電已步入區塊開發階段,伴隨大規模風電的推展,將出現海域空間複合使用、不同再生能源系統整合、電網饋線容量增建…等新的挑戰,鄭志文進一步解釋,多元電力轉換系統透過不同類型再生能源系統的整合與轉換,將再生電力轉換為熱能、氫能或低碳燃料後儲存起來,在用電需求低、電網容量不足或無併接電網時,再依需求度調整不同型式能源供給,能源轉換雖造成耗損,但卻是大型儲能的概念、無須過度依賴電網的能源傳輸網絡。透過離岸風電海上電解製造綠氫後,綠氫經過管線輸送回岸上進行零碳燃料的生產並供給航運業使用,鄭志文再次說明,這並非天方夜譚遙不可及的事情,法國SeaLhyfe全球首創2MW浮式風電結合1MW浮式電解槽專案,已於2023年底完成為期14個月的第一階段實海域產氫輸氫測試,後續亦獲得歐盟資助將進行第二階段測試。
謝謂君強調,綜觀世界各國推動多元電力轉換系統,已陸續提出不同規模等級的應用示範案,例如丹麥能源署在2023年10月首度公佈高達1.67億歐元的總預算,以國家補貼模式來鼓勵產業投入產製綠氫技術,今年7月全球首艘商業氫能渡輪亦於美國舊金山啟航營運,然而CR意識到新技術的應用勢必面臨政府法令調整、商業模式改變與公民接受度的試煉,才有機會邁向下一個里程碑,因此2023年10月即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透過雙方各自專業背景與知識為利基,共同推展臺灣的綠氫、低碳燃料及電力多元轉換市場。
多元綠能的共構,展現臺灣實現淨零永續的決心,謝謂君最後擘劃CR發展願景,期許CR的視野洞見前瞻,憑藉對國際趨勢的敏銳度與熟悉專業技術的優勢,協助產業突破技術瓶頸鏈結國際,並藉由持續精進技術含量與提升服務品質,成為產業強而有力、安若磐石的後盾,達成我國能源二次轉型。
CR財團法人驗船中心7月29日在台北總部舉辦年度獎學金頒獎典禮,由執行長鄭志文博士親自頒發獎狀及獎學金給今年四位獲得「菁英獎學金」和「揚帆獎學金」的優秀學生。
今年度的「菁英獎學金」獲獎者包括: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系統工程暨造船所研究生陳宥荃同學、陳聖文同學,以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李翊丞同學。同時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輪機工程學系的優秀的學子周志璿同學,則榮獲「揚帆獎學金」。
鄭執行長表示,驗船中心秉持一貫培育船舶產業人才的信念,希望透過各項獎學金實質的獎勵與支持,讓更多有心向學的學子們能心無旁鶩,專注於課業及未來發展。
鄭執行長進一步指出,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育密不可分,故CR不僅透過實習機制幫助學生將理論與實務經驗結合,更積極在各大學系所開課、演講,傳授新興知識、吸引新世代人才加入,持續推動台灣海運事業邁向更輝煌的未來。
最後,鄭執行長更語重心長的期許榮獲「菁英獎學金」與「揚帆獎學金」的同學們,要能勇於接受挑戰、克服困難,成為未來航運業的生力軍與專業人才,更要有貢獻力量的決心,讓我國航運業蓬勃發展、生生不息。
The following CR Rules have been released and wi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January 01, 2025:
»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Steel Ships 2025"
»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oast Guard Ships 2025"
(Click on the link to go the download page: 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