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舉辦技術研討會 聚焦PSC重點檢查活動與國際節能減排議題 (2023.8.23)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2年8月23日假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舉辦技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總驗船師黃建樺博士主持,探討「2023重點檢查活動 Fire Safety」、「MEPC 80焦點:綠色航運里程碑 – IMO新溫室氣體減排戰略目標」、「歐盟‘Fit for 55’:EU海運碳排交易制度及FuelEU草案」與「船舶回收公約簡介」等四大主題CR定期彙整國際航運熱門議題與法規重點,藉由資訊分享與交流,協助我國航商積極應對並佈局未來趨勢,研討會當天超過百餘位航運界高階主管與專業人士共襄盛舉,現場互動熱絡。

其中,CR針對本年度重點檢查活動(CIC)進行說明,東京備忘錄(Tokyo MoU)和巴黎備忘錄(Paris MoU)訂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聯合實施重點檢查活動(CIC)。今年主題訂為消防安全(Fire Safety),旨在提醒船舶營運公司採取必要措施,要求船上人員有效管理,加強船員熟悉各項消防設備和演練,以確保船舶航行的安全。

此外,因應IMO MEPC 80所提出的多項中長期減排戰略目標,以及歐盟的碳排交易體系(EU-ETS)和FuelEU Maritime法案對船東的挑戰,預期此類政策將對航運產業帶來重大影響,需要船東做好充分的準備和應對。CR特別彙整內容,以簡單扼要方式提醒應注意重點。

另一方面,CR關注即將於2025年6月26日生效的「船舶回收公約」,該公約主要目的為確保船舶在營運壽命結束時能夠安全回收,以避免對人類健康、安全和環境造成風險,CR針對這個議題提供詳細介紹,以幫助船商所屬船舶符合公約要求。

CR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相關訊息,協助航商全面掌握國際上的法規趨勢與節能減排熱門議題,並加強與業界交流互動,CR將會持續提供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協助與支援,持續為我國航運產業貢獻心力,本次研討會資料歡迎至CR官網下載。

CR頒發獎學金積極培育海洋人才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 簡稱CR)於112年8月2日在台北總部舉行本年度「菁英獎學金」及「揚帆獎學金」頒獎典禮。由執行長鄭志文博士親自頒發獎狀及獎學金給六位在學業上表現傑出的獲獎學生:

  「菁英獎學金」獲獎者包括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系統工程暨造船所研究生孫至瀚同學、林孟鋐同學、林威宏同學、國立臺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所研究生黃士禎同學,以及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造船及海洋工程系研究生李家丞同學。而另一位優秀的學子,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的李翊丞同學,則榮獲「揚帆獎學金」。

  鄭執行長表示, 驗船中心一直以培育我國海事人才為己任,深知產業蓬勃與人才培育息息相關,唯有不斷注入新興知識、吸引新世代學子投入,台灣的海洋產業才能夠長久的發展,期許榮獲獎學金的優秀同學未來能成為海運產業的生力軍,帶領台灣的航運事業走向更加輝煌的未來。

  鄭執行長進一步說明,「菁英獎學金」是CR歷史悠久的助學及培育計劃,自2004年即開辦迄今,旨在期許受獎學生透過獎學金的支持,能更專注於課業,並透過職前實習機制,將所學知識與職場實務現況緊密結合,進而培養優秀的專業素養。而今年特別新增「揚帆獎學金」更落實CR回饋社會的企業責任,獲獎同學在求學過程有CR相伴,能免除後顧之憂,開啟更美好的未來。CR相信透過這樣的支持,學生們將能夠克服困難和挑戰,為自己的未來奠定堅實的基礎。

  鄭執行長強調台灣航運業發展蓬勃,在世界上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本次獎學金頒獎典禮凸顯了CR對教育的重視與支持,希望透過實質的獎勵,能夠激勵更多的學子奮發向學,熱愛航運事業,成為未來優秀的航運專業人才,為航運界的繁榮與發展做出積極貢獻。這份支持和鼓勵,將為我國的海運產業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與動力。

圖片說明:鄭執行長頒發獎學金給獲獎同學
圖片說明:獲獎同學們與鄭執行長和CR同仁合影

協助航商掌握MEPC 80會議重點,驗船中心舉辦產業趨勢研討會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2年7月17日假茹曦酒店舉辦MEPC 80產業趨勢研討會,現場集結國內各家航商技術主管,共同關注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80屆會議(MEPC 80)所提出的重點要項及技術發展。CR鄭志文執行長於致詞時表示:「CR持續關注國際節能減排議題,本次IMO MEPC80會議中提出許多中長期戰略目標,未來極有可能轉換為強制性規定,將對船東造成極大衝擊,另外即將開始課徵的EU ETS及EU Fuel Maritime 對船東而言亦是全新挑戰,為此CR在最短時間內彙整了各項重點並於今日舉辦研討會,期盼藉此加強與航運界交流,共同探討因應措施,協助航商提前布局,以維護我國航運競爭力。」

  本次研討會首先由CR研究處葉德生組長針對「MEPC 80焦點:綠色航運里程碑 – IMO新溫室氣體減排戰略目標」進行簡報,重點說明IMO欲在2050年左右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具體目標以及後續將採取之相關措施草案,並解說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LCA準則)重點內容,協助航商全面掌握會議重點,另外也針對最新通過的安全與無害環境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及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修正案進行介紹。

  接著由CR研究處黃斯寬工程師講解「歐盟Fit for 55:EU海運碳排交易制度及FuelEU草案」,因應歐盟自2024年起,將把海運碳排將納入歐盟碳交易體系(EU-ETS),此舉預計將加重航商營運成本,黃工程師特別彙整相關因應措施並補充未來可能將於2025年實施之FuelEU maritime草案內容。

  CR強調將不定期透過研討會及技術通報分享國際最新海運議題,持續與業界保持良好交流互動,盡最大努力提供航商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協助與支援,持續為我國航運產業貢獻心力,本次研討會資料亦刊登於CR官網-技術研討會資料下載專區,歡迎各界踴躍下載。

強化船舶受檢表現,CR舉辦PSC訓練講座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 以下簡稱CR) 於7月12日假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港口國管制(PSC)檢查機制及應對策略訓練課程,分享常見缺失和面對PSC檢查時的應對技巧,以提升我國航商所屬船舶之PSC受檢表現度,降低遭留置的風險。

課程從PSC檢查制度為出發點,使學員了解該制度運行模式, 並強調船舶到港前自我檢查和平日計畫性維護的執行細節,以及船員按規定執行的重要性。此外,課程還深入探討過去出現過或經常發生的缺失情況,以防止相同的錯誤再次發生,進而避免船舶被留置處分。

本次課程共吸引來自長榮、德翔、達和、慧洋公司等六十餘位航運界先進踴躍報名參加,由於學員反饋良好,另為服務南部地區船東,今年度更於高雄加開一場次,期望藉由課程內容的分享與交流,有效協助航商面對PSC受檢時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未來CR將會持續提供我國航運界各項訓練課程,以傳遞知識、增進我國航運技術發展為最高使命。

除了上述課程之外,驗船中心亦設有「ISPS CODE-CSO訓練課程」、「ISM內部稽查訓練課程」歡迎航運同業踴躍報名參加,詳情可參考CR官網訓練課程專區

驗船中心授課講師
驗船中心PSC課程實況

第129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MEPC採納新版溫室氣體減排戰略目標:2050年左右航運業須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Net-zero GHG emissions)
(二) MEPC批准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LCA準則),船舶能源將包含自開採/產製到最終使用(Well to Wake)概念
(三) MEPC採納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有關壓艙水紀錄簿格式修正案,將於2025年2月1日生效
(四) 孟加拉(Bangladesh)及賴比瑞亞(Liberia)簽署安全與無害環境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滿足公約生效門檻,該公約將於2025年6月26日生效

本期目錄:
壹、MEPC第80次會議摘要
(一) MEPC採納新版溫室氣體減排戰略目標,2050年左右航運業須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並新增2030年前國際航線船舶所使用能源占比,須至少有5%來自零排放(或接近零排放)的溫室氣體排放技術或燃料
(二) 批准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LCA準則),船舶能源將包含自開採/產製到最終使用的概念,除計算CO2排放量外,CH4及N2O亦將藉由全球暖化潛勢(GWP100)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納入計算
(三) 採納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紀錄簿新版格式修正案
(四) 紅海和亞丁灣被指定為MARPOL附錄I(油類)的特殊區域,預計2025年1月1日生效
(五) 紅海被指定為MARPOL附錄V(垃圾)的特殊區域,預計2025年1月1日生效
(六) 批准船舶使用生質燃料對碳強度指標(CII)計算之臨時性指南(2023年10月1日生效)
(七) 批准經修訂之降低商業航運造成之水下噪音以解決對海洋生物不利影響之準則
(八) 批准經修訂之管控船舶生物附著以減少侵入性水生物種轉移準則


貳、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以強化海洋污染防治的機制與管理
(二) 制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以落實「海洋基本法」中要求政府應制定的海洋三法(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和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之一
(三) 修正「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第6點,自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
(四) 增訂「商港法」部分條文
(五) 訂定「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自民國112年7月3日生效


參、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統整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ISPS)章程相關要求於MMC-123以利使用者閱讀
(二) 巴拿馬海事局要求船舶應備有A4大小之紙本連續概要紀錄(CSR)
(三) 巴拿馬海事局要求該籍船舶應每年執行一次遠距識別與追蹤系統(LRIT)符合性測試,現成船應依據MMC-195通告所述之時程進行測試
(四) 本次通告:MMC-123、MMC-183、MMC-195


肆、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近況
(一) 孟加拉(Bangladesh)及賴比瑞亞(Liberia)簽署安全與無害環境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滿足公約生效門檻,該公約將於2025年6月26日生效


伍、 CR服務資訊
(一) CR技術通報服務,訂閱後將於更新時自動發送技術通報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提供即時的IMO最新動態,以及MSC、MEPC決議案重點中文摘要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業者無須等待,CR提供即時CMID檢驗服務

圖片說明:CR 執行大型船舶檢驗
圖片來源: CR提供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以下簡稱CR)配合政府政策與市場業者需求,於2021年11月取得IMCA核可執行小型船舶(Marine Inspections of Small Workboats, MISW)的檢驗資格,今更是進一步取得適用於船舶500總噸以上,及/或船體長度24公尺以上之大型船舶(Common Marine Inspection Document, CMID)檢驗資格,可即時提供業者CMID檢驗服務。

  隨著離岸風場區塊開發第一期五間業者已於6月30日申請簽約作業完成,我國西部海域累計多達15個風電案場同時執行場址調查、施工建造與完工營運相關船舶海事動員,數百艘投入風電案場之船舶雖都具備船級證書,然為加速海工市場船舶租賃媒合便利性,國際海事承包商協會(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 IMCA)透過其所認可的合格檢驗員執行船舶檢驗並上傳系統,供船舶租賃雙方得以迅速透明地檢視船舶現況,離岸風電開發商多半於工程合約中載明要求下游承包商之船舶應具備此IMCA系統檢驗報告。

  CR董事長謝謂君表示:「全球僅有387人具備大型船舶CMID檢驗資格,CR取得此證書不僅證明我們長期以來符合國際船舶檢驗水準,更提供我國業者即時性的在地服務,無需再排隊等待國外檢驗員前來的時間。CR將持續更新國際船舶檢驗資訊,並觀察市場需求調整服務內容與量能,以協助國內離岸風電產業蓬勃成長。」

驗船中心掌握MEPC 80閉幕最新訊息-IMO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新目標

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召開的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0屆會議(MEPC 80)已於7月7日閉幕。驗船中心(CR)就航運業最關切的IMO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與措施說明如下:

CR表示,歷經漫長的協商,IMO終於在本次MEPC會議上採納了2023年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新版減排目標(Levels of Ambition)與先前2018年版相比,雖維持2030年國際航線船舶碳強度(CII有關)須降低至少40%(與2008年數值相比)的目標,但加嚴2050年的溫室氣體(GHG)減排目標,從原先年度排放量至少減排50%(與2008年數值相比),加嚴至2050年左右(By or Around)須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Net-zero GHG emissions),並設定了對應的階段性目標(2030年GHG至少減20%、2040年GHG至少減70%)。另一方面,新增2030年前國際航線船舶所使用的能源占比,須至少有5%來自零(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或燃料。(2023年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如圖1)

CR強調,IMO除設立新的戰略目標,本次會議還針對後續中長期的配套措施進行討論,會員國初步同意,作為技術性措施(technical measure),預計要求船舶在每一日曆年所使用的燃料/能源的溫室氣體強度不得超過IMO所規定的強度標準,並藉由逐漸加嚴的方式,減少國際航線船舶的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而另一方面,對於溫室氣體排放定價的經濟性措施(economic measure)則仍尚未有共識,有眾多會員國支持普徵溫室氣體排放稅,以最簡單的經濟性措施進行並協助縮小傳統燃料和零碳燃料之間的成本差距,同時間,亦有其他會員國因擔心對開發中國家的發展造成重大負面影響而反對普徵稅收的方案。鑒於本次會議仍無法確定具體的經濟性措施方案,將在下個工作階段繼續審查經濟性措施的提案。

CR補充,本次會議也批准了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Guidelines on Life Cycle GHG Intensity of Marine Fuels),船舶使用能源的溫室氣體範疇將涵蓋燃料自開採/產製到最終使用(Well to Wake)的概念(示意圖如圖2),且除計算CO2排放量外,CH4及N2O亦將依全球升溫潛勢(GWP100)換算成相當的二氧化碳數值(CO2e)並納入計算。

為協助我國航運各界立刻了解國際上最新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趨勢,CR將於後續發布技術通報,摘要MEPC 80相關重點內容,歡迎各位讀者訂閱

附圖1: 2023年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減排目標將以溫室氣體全生命週期評估)
附圖2: 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示意圖。實務上,前端油井到油艙(WtT)的數值可藉由燃料交付單(BDN)提供給船方,而後段油艙到艉流(TtW)的數值則可依現行IMO所要求的排放監測進行統計。

國際海事組織MEPC 80開幕在即,新版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即將定案!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將於7月3日至7月7日舉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80屆會議(MEPC 80)。驗船中心(CR)就航運業最關切的IMO後續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與措施概要如下:

CR表示,本次會議將延續去年底MEPC 79以及今年6月26日到29日溫室氣體排放會間工作組(ISWG- GHG)對於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的討論,針對IMO的2050年具體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與如何盡早導入零排放船舶議題做更深入的評估,可預見的是,IMO將可能訂定比原先初始減排方針(相較2008年減排50%)更嚴格的目標,例如設定2050年減排80%,或者2050年零碳排放目標(減排趨勢請參考圖1),由於影響範圍廣,本次MEPC會期將收斂眾多會員國意見後,採納新版2023年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作為後續減排措施的指引方針。

CR強調,IMO除設立新的戰略目標,本次會議還將討論配套措施(包含碳費或碳交易等),也將延續討論船上使用碳捕捉系統(onboard CO2 capture)與使用生質燃油在計算能源效率指數(EEDI)及碳強度指標(CII)影響之相關提案,並預計批准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Guidelines on Life Cycle GHG Intensity of Marine Fuels),船舶能源將包含自開採/產製到最終使用(Well to Wake)的概念,傳統燃油與目前業界研議中的備選替代燃料如圖2,待具體措施確定後,預期將對航運業在選擇替代燃料上產生影響。

CR補充,另一方面,本次會議預計討論與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BWM)國際公約有關的重點議題,包含:採納BWM公約紀錄簿新版格式修正案、批准壓載水艙暫時儲存經處理的污水和灰水(Grey water and treated sewage)指南;討論港口水質(Challenging Water Quality)使壓艙水處理系統(BWMS)運行困難議題。

為協助我國航運各界立刻了解國際上最新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趨勢,CR將於會議結束後發布技術通報,摘要MEPC 80相關重點內容,歡迎各位讀者訂閱

附圖1: IMO初始減排目標、2050年減排80%目標(跟2008年相比)、2050年零碳排放目標之比較圖(圖片來源MEPC 80/INF.10)
附圖2: 傳統燃油與目前研議中之備選替代燃料圖(圖片來源https://fathom.world/shipping-needs-a-well-to-wake-strategy/)

TAF核發國內首張離岸風場全生命週期認證證書,CR助攻我國驗證技術本土深化

圖片說明:驗船中心參與風力機檢驗之現場檢驗
圖片來源:財團法人驗船中心 CR提供

  透過離岸風場建設帶動臺灣能源結構轉型為政府重要政策,然慮及離岸風場建設需投入鉅額資金,以及我國與歐美在特殊災害性天氣、海床漂沙、腐蝕等方面不同的環境條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於108年9月頒定「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此要點之目的不僅在於協助國內風場開發業者瞭解我國與歐洲技術的差異,更重要的是確保我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之安全性。為此,標準局逐步地建置與國際接軌之離岸風場認證與驗證系統。

  驗船中心(以下簡稱CR)自108年起遵循國際ISO/IEC 17065專案驗證作法,透過國內外各界專家指導訓練、歐洲風場移地實作、增聘不同專業背景的同仁、實際離岸風電分包業務承接等方式,逐步建置技術能量並向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TAF)申請認證。在此過程中,CR已先於109年7月取得離岸風場設計審圖範疇的驗證模組資格、後於110年9月取得安裝施工範疇的驗證模組資格,今年更進一步通過TAF與外部技術專家群的審核評鑑,取得試運轉及運維驗證資格。因此,CR成為國內第一個離岸風場全生命週期完整模組發證資格的驗證機構。

  CR謝謂君董事長表示:「驗船中心從101年起投入離岸風電技術建置,至今已超過十年,其中技術深度與複雜度可想而知,成為我國第一個具備全生命週期發證資格的驗證機構得之不易,取證過程也讓驗船中心得以逐步地拆解外界不易窺知完整的離岸風電技術黑盒子,未來驗船中心將更積極配合主管機關制訂的管理辦法,針對我國風場所面臨且應留意的特殊環境技術議題加以把關。」

  標準局頒訂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適用113年底前併網之離岸風電案場,CR此次取證也讓主管機關後續於專案驗證制度的修法,以及離岸風電開發商選擇專案驗證審查機構時,皆更具備彈性與選擇性。

圖片說明:驗船中心已取得之專案驗證模組
圖片來源:財團法人驗船中心 CR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