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MSC 106會議本日開幕,各界聚焦離岸風電人員運輸船舶發展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將於11月2日至11日進行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06屆實體會議(MSC 106)。

本次的議題,延續前次MSC 105會議項目,有救生艇通風、錨繫泊設備、海上自主船舶、船舶遠端檢驗、相關公約及章程的修訂等。其中最被各界關切的是SOLAS針對離岸風電人員運輸船舶增加第XV章。

驗船中心(CR)表示,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是船舶安全的寶典,包含船舶穩度、消防、救生、無線電等規定。現行船上人員分為船員(crew)和乘客(passenger)兩類,隨著離岸產業發展,近年來在海上工作的人增加,他們既非負責船舶營運的船員,也非船上乘客,對於這些長時間在海上工作的專家,IMO也賦予了新的分類名稱:工業人員(Industrial personnel , IP)。

工業人員是指為進行海上工業活動,須透過船舶運輸或住在船上的人,其非船員亦非乘客。而海上工作活動是指對勘探、再生能源或類似活動之相關海上設施進行的建造、維護、操作等的行為,如台灣西部海域風場,搭乘交通船到風場工作或住在附近補給船的人員,皆視為工業人員。

CR表示SOLAS新增的第XV章為「載運工業人員船舶之安全措施」,另亦搭配新增「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用以作為SOLAS第XV章的技術指導文件。內容囊括載運工業人員船舶的安全指標,計有艙區劃分、穩度、機電設備、火災安全、救生設備、及工業人員的額外要求及運輸等。將提供離岸作業船舶更明確的安全措施。我國交通部已提前掌握相關內容,邀集CR等單位研議工業人員規定,以最快速度與國際接軌並符合業界需求。

目前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打造台灣成為亞洲離岸風電技術產業聚落,其中往來陸地與風場間進行建置及維護的人力正是需要專業的工業人員,載運IP船舶之安全性尤為重要,CR用心把關,使船舶及人員都在適航無虞的情況下,安心工作。

最新版本SOLAS及CR離岸風電驗證

第123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現成船能源效率指數(EEXI)計算方法,新增參考船速(Vref)之取得方式
(二) 碳強度指標(CII)新增折減之臨時準則(G5)
(三) 盧森堡以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簽署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 簽約國總噸位已占世界商船總噸位29.32%
(四) 前往澳洲的船舶注意了! 澳洲港口國管制(PSC)將加強對船上設備保養檢查

本期目錄:


壹、 MEPC第78次會議決議案

(一) 現成船能源效率指數(EEXI)計算方法,新增參考船速可依據「營運中性能測量之方法、程序及驗證指南(MEPC.1/Circ.901)」取得
(二) 修正碳強度指標(CII)達成值之計算公式,針對使用額外電力設備(如冷藏/冷凍櫃)、貨油加熱設備以及航行冰區等情況訂定航程扣除及燃油折減
(三) 因應2023年將生效之環丁烴管制要求,修正防污系統檢驗發證及取樣分析相關準則
(四) 本次決議案:MEPC.343(78)、MEPC.344(78)、MEPC.345(78)、MEPC.346(78)、MEPC.347(78)、MEPC.348(78)、MEPC.349(78)、MEPC.350(78)、MEPC.351(78)、MEPC.352(78)、MEPC.353(78)、MEPC.354(78)、MEPC.355(78)、MEPC.356(78)、MEPC.357(78)、MEPC.358(78)

貳、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2次會議採用之決議及通告案
(二) 訂定「中華民國國際海事組織準法律文件履行章程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三) 修正「非本國籍工作船申請停泊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非本國籍離岸風電船舶提交本國籍船員培訓計畫並通過審查者,可不受非本國籍船舶本國籍船員比例至少1/3之限制)

參、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規定船上要備有足夠數量的練習用浸水衣,並要求10年以上密封包裝浸水衣每年都要由服務供應商進行檢驗
(二) 新增無人無推進動力駁船(UNSP)豁免油污染、污水污染及空氣污染檢驗發證之申請程序
(三) 除所有常規證書費用外,對於技術性證書之核發新增USD 50之審查處理費用
(四) 本次通告:MMC-144、MMC-156、MMC-162、MMC-219、MMC-245、MMC-258

肆、 貝里斯重要通告

(一) 授權認可組織(RO)執行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計畫第III部分符合確認書之驗證核發業務
(二) 授權認可組織(RO)執行無人無推進動力駁船(UNSP)豁免油污染、污水污染以及空氣污染之檢驗發證業務
(三) 本次通告:MMN-22-004、MMN-22-005

伍、 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近況
盧森堡以及聖多美普林西比簽署船舶資源回收國際公約,截至目前共計有19國完成簽署,占商船總噸位29.32%,尚未跨過生效門檻(未達商船總噸位40%之門檻)

陸、 澳洲通告
澳洲海事局(AMSA)於港口國管制(PSC)中加強對主機以及發電機系統保養計畫之相關檢查

柒、 CR服務資訊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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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實務稽核技巧 驗船中心(CR)舉辦ISM CODE講座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於111年10月20日舉辦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 CODE)內部稽查訓練課程,由品管處傅定傑處長及吳順銘資深驗船師主講,其中針對ISM CODE條款、公司/船舶評鑑種類及流程、ISM評鑑作業執行、內部稽查之紀錄檢查及現場巡查、實務經驗案例等要點進行詳細說明。

課程內容亦包含船公司如何針對船舶操作、維修保養及船員管理進行稽核,而船上部分則著重於與船員晤談之技巧,進而確認船長、輪機長、船副、管輪等管理階層對於救生、滅火等重要安全設備的實務保養及操船相關知識是否熟稔。

本次課程計有陽明、德翔、台塑等十餘間航運公司報名參加,除可使學員更加明瞭安全管理評鑑流程及作業,驗船中心亦結合自身多年檢驗實務經驗,提供學員知識面及實務面知識,參加學員獲益良多,與講師互動熱絡、反應熱烈。應業界需求,該課程亦將於明年度5月份及10月份各舉辦一場次,屆時歡迎航運同業踴躍報名參加。

CIP攜手驗船中心與Marsh 厚植綠色保險本土化量能 辦理Insurers Day 2.0解析台灣離岸風電專案保險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 CIP)為厚植綠色保險本土量能,協助台灣保險業面對離岸風電保險市場承保能量漸趨緊縮之挑戰,不讓百億商機外流,繼2019年首創Insurers Day,導入離岸風電專案風險評估與保險的概念後,今(25)聯合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下稱驗船中心)與美商達信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Marsh)共同舉辦「Insurers Day 2.0 綠色保險-保險業如何協助企業ESG及綠色轉型」研討會。現場國內14家產險業者全數到齊,藉由產官學交流與彰芳西島和中能風場成功經驗分享,為擴大台灣離岸風電承保能量與建立替代性風險移轉方案獻策。

離岸風電風險分攤機制分為「保證」與「保險」兩大面向。在保證方面,「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已於2020年11月經行政院核定,並委由中國輸出入銀行擔任保證業務執行單位,輸銀在2021年1月已正式成立「國家融資保證中心」;保險方面,因應全球離岸風電專案規模擴增,整體產業曝險部位風險大幅提升,不易於國際再保市場轉嫁,政府實需提前部署,完善替代性風險移轉相關之法律及監理機制,引導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之整合。

為提升台灣保險業者在離岸風電與綠色保險領域的專業,Insurers Day 2.0邀集產官學界先進,共同研討契合台灣環境的離岸風電融資保險架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張士傑教授從總體面的國家重大建設及風險管理的宏觀角度思考,提出如何藉由再保險及保險公司加入結構風險融資,將再保險風險與資本市場整合以擴大再保險市場承保能量。

CIP台灣區財務長徐正穎指出,離岸風場生命週期從施工到營運長達25至30年,需要細膩的綠色保險發展政策、法規制度指引及配套,才有機會突破承保能量的瓶頸,實現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

驗船中心董事長謝謂君表示,離岸風電專案保險需透過科學與經驗兼具的認證與風險辨識支撐,驗船中心以豐富的檢驗經驗為基礎,提供海事保證鑑定相關服務,以保障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的利益。

Marsh台灣擔任CIP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保險顧問,執行長李思睿(Seth Peller)表示,離岸風電專案保險有其特殊性,須依風場的環境條件調整,才能規劃出具可行性的計畫方案。台灣保險業者應發揮對台灣環境高度熟悉的強項,結合CIP在再生能源資產的豐富經驗以及全球資產保險整合的優勢,積極參與綠色保險的推動以支持國家政策的發展。

CR技術研討會 聚焦重點檢查活動與國際航運趨勢發展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1年8月25日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國際會議廳舉辦技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黃建樺總驗船師主持,聚焦於「2022年度重點檢查活動STCW」、「船用替代燃料發展趨勢」、「MEPC78:能效新措施」三大主題,CR每年度皆會彙整國際航運熱門議題與法規重點,藉由資訊的分享與交流,協助我國航商積極應對並佈局未來趨勢,研討會當天吸引眾多航運產業先進共襄盛舉,現場互動熱絡。

台灣航運產業熱度持續發燒,順應國際發展潮流與符合相關法規,為我國航商的關切重點,研討會首先由周詠翔副總驗船師針對2022年度重點檢查活動STCW進行簡報,特別針對本次重點檢查題目逐一解說,提醒船上應注意之各項細節,有效使我國航商更加了解檢驗重點,降低船舶遭留置之風險。

研討會第二個主題由王柏文驗船師主講船用替代燃料發展趨勢,因應全球節能減排措施,航商極度關注替代燃料使用之可行性,為此CR特別介紹各式替代燃料之特性與產業相關發展資訊,提供予業界提前因應準備。

最後由研究處吳昌政副處長針對MEPC78:能效新措施進行說明,國際海事組織(IMO)於今年6月6日至10日召開MEPC78會議,CR持續關注重大議題發展,包含現成船能源效率指數(EEXI)、船舶能效管理計畫(SEEMP)、脫硫器(EGCS)排放水評估指南等,CR講師將討論內容化繁為簡,為航商進行各項重點整理。

CR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相關訊息,並藉由與業界交流,得以提升我國航運產業之技術能量,並增進航運產業蓬勃發展。本次研討會資料歡迎至CR官網下載

驗船中心(CR)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

驗船中心(CR)於111年8月17日至19日與法國驗船協會(BV)共同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之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本次課程內容包含ISPS CODE相關規章及條款介紹、船舶保全評估及計畫綱要制訂、緊急應急計畫準備及船舶保全查驗程序及重點剖析等,另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之專業教官,針對課程中有關辨識危險物質裝置,以及認識爆裂物之觀念授課。

船舶於全球貿易運輸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對世界各國經濟有重要影響,其航行過程以及停泊世界各港口時,極可能遭遇海盜攻擊或偷渡客登輪等危及船舶保全之議題,為加強相關人員之海事保全意識,藉由本次課程,CR及BV講師結合自身多年檢驗與稽核實務經驗,不僅提供學員知識面之資訊,另也特別針對實務面進行深入探討與應用,令參加學員獲益良多,進而回饋至學員所服務之國內航運產業。

CR與BV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即共同合作舉辦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學員參加此課程,可取得CR與BV兩船級協會所核發之結業證書,本次課程原定於高雄舉辦,然因近來疫情持續延燒,為守護講師及學員健康,特改以視訊方式授課,本課程固定於每年1月及8月舉辦各舉辦一場次,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課程相關資訊請參考CR網站

第122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現代化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相關無線電設備性能標準亦將一併更新(如特高頻無線電話設備(VHF)及雷達搜救詢答機(SART)等)
(二) 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10屆勞工大會關切船員福祉,採納海事勞工公約2022年修正案,預計2024年12月生效
(三) 因應船舶替代燃料發展趨勢,CR發布「船舶使用甲醇/乙醇燃料準則」以供各界使用

本期目錄:
壹、 MSC第105次會議決議案

(一) 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現代化將於2024年1月1日生效,相關無線電設備性能標準亦將一併更新
(二) MSC積極討論強化國內渡輪之安全措施,並制訂國內渡輪安全示範規則
(三) 本次決議案:MSC.496(105)~MSC.518(105)、MSC.188(79)/REV.1
貳、 ILO第110次會議摘要
採納MLC 2022年修正案,預計2024年12月生效,通過強制回報船員死亡事件等要求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325(75)、BWM.2/Circ.42/Rev.2、BWM.2/Circ.70/Rev.1、MEPC.1/Circ.889決議案及通告案,同步修正「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
(二)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北韓制裁委員會受制裁船隻清單及航港局配合聯合國北韓制裁決議關注船舶清單公告
(三) 修正遊艇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14條附件2(新增非自用遊艇保險規定)
(四) 修正船舶標誌設置規則第7條、第12條、第13條(新增非自用遊艇標誌應加註英文字母「C」之規定)
(五) 公告「涉及國安疑慮之禁止進港船舶清單」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更新巴拿馬海事局認可之電子紀錄簿供應商名單
(二) 更新消防系統及設備之檢驗及維護之準則(主要影響固定式滅火系統之檢驗要求)
(三) 更新巴拿馬政府授權之救生艇下水及承載釋放機構維修廠商名單
(四) 本次通告:MMC-161、MMC-193、MMC-258、MMC-281
伍、 CR服務資訊

(一) CR發布「船舶使用甲醇/乙醇燃料準則」!歡迎業界參考、採用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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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船中心召開台灣離岸風力發電運轉及維護技術規範草案說明會,落實台灣風場永續發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於7月21日假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舉辦 ”台灣離岸風力發電運轉及維護技術規範草案說明會”,會中標準局連錦漳局長及CR團隊向肩負我國離岸風場運維產業各與會者,針對標準局及技術團隊所研擬之「離岸風電技術規範運轉及維護篇章」進行說明,會中並邀請學者專家講述離岸風電運維期間須面臨的技術議題與挑戰。

在全球淨零碳排共識之下,綠能佔比的調升已成為各國近年共同的課題,我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快速成長,大量再生能源於我國用電佔比提升後,主管機關如何規範發電業者維持再生能源設備安全穩定發電有其必要性,為此標準局於2020年起著手編纂考量我國環境條件之離岸風電技術規範,透過「場址調查及設計」、「製造及施工」、「運轉及維護」三篇章串聯起守護我國離岸風場全生命週期的重要技術圭臬。

CR鄭志文執行長表示:「台灣的環境條件與歐美有明顯差異,除了颱風、地震外,高濕熱氣候、軟弱土層與腐蝕環境等均與國外有明顯的差異,如何借鏡國外既存的技術並整合近年來我國所學習到的知識,進而建立適用於台灣的技術規範有其重要性與急迫性。」CR工作團隊亦表示:「離岸風場運維所涉及技術議題廣泛,除風場中的風力機組、支撐結構及輸電系統的各項設備定期與不定期檢驗維護外,運維時容易忽視的海床漂砂、防蝕監測、雷擊統計分析等也應一併考慮。」

今日說明會舉辦讓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商及運維廠商得以更清楚了解運維規範全貌,有助於未來運維工作推動,共同為我國離岸風場安全穩定發電目標共同邁進。

活動大合照
左至右的人分別為
左一:行政院核子能源研究所黃金城組長
左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吳國龍副組長
左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黃志文組長
左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連錦漳局長
右一:驗船中心再生能源處詹育禔處長
右二:國立中央大學材料科學研究所林景崎特聘教授
右三: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柴駿甫副主任
右四:驗船中心鄭志文執行長

驗船中心(CR)擴編驗證人員,全體動員為風場安全把關

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再生能源處已於去年度累計共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簡稱TAF)核發之ISO/IEC 17065離岸風場專案驗證系統六項模組認證,並接續進行六項驗證模組之合格人員擴編與訓練,順利於今年6月總部評鑑完成驗證人員增列考核,進一步提升CR之驗證量能!

驗船中心謝謂君董事長表示:「COVID-19肆虐全球亦減緩我國離岸風場建設步調,然而CR憑藉自2012年起的10年風電養成,疫情期間即時提供業界第三方驗證服務後好評不斷,為此CR決定擴編驗證人員數量,以提供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技術更多服務量能。」

驗船中心鄭志文執行長亦表示:「CR自2012年即著手耕耘離岸風電產業,憑藉這十年來的努力,於近三年逐步地取得ISO/IEC 17065各模組之國際驗證資格,使CR亦可提供與其他國際驗證機構無差別的服務。」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預計於本年度第三季公告台灣離岸風電「場址調查及設計」、「製造及施工」及「運轉及維護」技術規範,其中CR更主責關乎離岸風場長達25年生命週期之「運轉及維護」篇章編撰,隨著各風場陸續完工併網,CR將肩負更多為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商及執行龐大運維市場廠商提供技術服務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