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自主研發航行最佳化程式榮登JMSE國際期刊,有效協助航運業降低成本並減少碳排!

驗船中心(CR)近期宣布自主研發的航行最佳化程式CRVO(CR Voyage Optimizer)成功發表於極高學術品質的SCIE等級指標性國際期刊Journal of Marin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JMSE),為航運業提供有效減碳與掌握成本的最有效評估工具。該程式能夠在規劃的航程中,估算航行船速和燃料使用比例之間的最佳化配置,並精準算出各航程的碳排放量、燃料成本、碳費、CII等級等重要結果,有助於航商做出最佳決策,可有效降低碳排放、掌握營運成本和船舶能源效益。

CR表示,CRVO程式係自主開發,除了可應用於傳統單一燃油船舶,也針對近期發展迅速的LNG雙燃料或其他低碳燃料船舶特性,運用基因演算法得出航速、燃油和LNG使用比率的最佳方案。該程式使用的參數包含燃油和LNG的燃料成本、燃料消耗、到離港時間與航段距離等,並考慮船舶營運的碳強度指標(CII)、低硫排放管制區(ECA)以及歐盟碳交易配額(EU ETS)等法規的影響,為航運業提供了有效的解決方案,後續可持續依照國際減碳趨勢、法規演變或航商營運需求客製化調整。

CR強調,CRVO程式的研究成果已登上JMSE 2023年第11(4)卷第758號期刊,JMSE為海洋科學與工程領域高影響力的指標性國際學術期刊,顯示本研究的創新演算法及有效性受國際肯定。CR未來將持續以自身研究能量結合產業經驗,致力於航運節能減碳,為維護海洋環境及永續發展作出貢獻。論文全文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s://doi.org/10.3390/jmse11040758

CRVO評估結果摘要

CRVO評估架構

期刊論文接受證書

驗船中心舉辦2023國際航運展望與趨勢發展研討會 聚焦節能減排、能源轉型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2年3月21日假茹曦酒店舉辦2023國際航運展望與趨勢發展研討會,本次研討會集結國內各家航商技術主管,共同關注港口國管制(PSC)績效、最新節能減排規定及技術發展。驗船中心鄭志文執行長於致詞於表示CR創立至今已逾七十年餘,除了為船舶航行安全把關以外,一直以來扮演我國航運產業技術智庫角色,針對國際節能減排議題,CR持續關注並已訂定各種替代燃料及低閃點燃料準則以協助航商度過燃料轉換期,也開發完成航行最佳化程式,以基因演算法提供航商最低成本、最低碳排的雙目標最佳化航行規劃,未來也將密切關注各項技術發展並即時整理資訊供業界參考。

本次研討會首先由CR周詠翔副總驗船師針對「提升船舶管理績效,降低船舶留置風險」進行簡報,透過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船舶符合國際規範及標準,避免船舶遭留置風險,並進一步說明破除雙船級的迷思,CR所簽發之單一CR船級國輪公約證書,數十年來暢行世界各港口從未遭遇阻礙。

接著由CR研究處吳金翰處長講解「MEPC 79會議重點,聚焦能源轉型」,介紹最新的溫室氣體減排動態,包括IMO的MEPC 79最新的減排目標調整草案和歐盟最新的共識。根據這項共識,自2024年起海運碳排將納入EU ETS,由於時間將近,預計很快將影響到航運公司的營運規劃。此外,新造船訂單中使用替代燃料如LNG與甲醇等的趨勢已逐漸成長,為了因應國際節能減碳趨勢,CR也已開發多項替代燃料準則供各界參考因應。

最後由CR特別邀請德國知名船用引擎大廠MAN Energy Solution Managing Director Mr. Adam Green 針對主題「Moving Big Things to Zero in Shipping」進行分享,詳細介紹並說明該公司研製不同種類替代燃料之船用引擎型式、不同替代燃料之特性及其所面臨的挑戰與未來發展趨勢等。Mr. Adam Green特別提到目前MAN所交付之雙燃料引擎已超過1000部,其中液化天然氣為大宗、其次為液化石油氣、甲醇、乙烷,預計將於2024年正式推出氨雙燃料引擎,其預期在2032年後將有80%新造船採用雙燃料引擎,此趨勢不僅日益增長,而且將成為未來主流。

CR表示將定期透過研討會及技術通報分享國際最新海運議題,並加強與業界交流互動,盡最大努力提供航商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協助與支援,持續為我國航運產業貢獻心力。

CR 2023國際航運展望與趨勢發展研討會集結航運技術主管,共同探討節能減排,現場互動熱絡
CR 2023國際航運展望與趨勢發展研討會由鄭志文執行長主持,過程順利圓滿
研討會主持人鄭志文執行長與講者Man Energy Solution Managing Director Adam Green共同合影。

第126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近年來離岸風電工程發展蓬勃,為確保相關工業人員及其船舶安全,MSC採納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
(二) 提升散裝船壓載水艙及鄰近貨艙之空艙塗層檢查判別標準
(三) IMO更新電子海圖顯示與資訊系統性能標準(MSC.530(106))
(四) 船上狀況良好之含石棉墊片,可有條件不須拆除,但須持續監控


本期目錄:
壹、 MSC第106次會議決議案
(一) 新增SOLAS第XV章「載運工業人員船舶之安全措施」及採納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預計2024年7月1日生效
(二) 採納2011 ESP Code修正案,將提升散裝船壓載水艙及鄰近貨艙之空艙塗層檢查判別標準,預計2024年7月1日生效
(三) 修正IBC Code有關破損穩度中水密門之要求,預計2024年7月1日生效
(四) IGC Code及IGF Code新增低溫材料高錳沃斯田鋼相關規定,預計2026年1月1日生效
(五) 有關低硫燃油安全,新增燃油交付單(BDN)燃油閃點符合聲明、閃點不合格案件通報,以及燃油供應商燃油品質監管之強制要求,預計2026年1月1日生效
(六) 認可北斗衛星提供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GMDSS)服務
(七) 2029年1月1日以後安裝之電子海圖顯示與資訊系統應符合不低於MSC.530(106)之性能標準
(八) 本次決議案:MSC.519(106)、MSC.520(106)、MSC.521(106)、MSC.522(106) 、MSC.523(106)、MSC.524(106)、MSC.525(106)、MSC.526(106)、MSC.527(106) 、MSC.528(106)、MSC.529(106)、MSC.530(106)、MSC.263(84)/REV.1


貳、 IMO相關通告
(一) 若於船上發現違反SOLAS II-1/3-5規定(禁用石棉),但在2002年7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之間安裝且狀況良好之含石棉墊片,可不須拆除,但須持續監控
(二) 本次通告:MSC.1/Circ.1374/Rev.1、MSC.1/Circ.1646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因應指揮中心放寬防疫措施及相關規定調整,修正「港埠登船作業管理防疫規定」,並新增合理利用登船人員資料之規定
(二) 交通部航港局訂定「三人以上動力浮具器具安全檢查要點」
(三) 為保障船員權益,修正「船員定期僱傭契約範本」第1條,增加雇用人定義及船舶資料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巴拿馬船旗國檢查員將於3月1日至8月31日間進行年度安全檢查(Annual Safety Inspection)時,內容為消防安全及安全管理
(二) 請船東/營運者於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COSPAS-SARSAT)資料庫網站註冊406 MHz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EPIRB)
(三) 更新救生艇、救難艇及其降落裝置與釋放機構檢修之服務供應商名單
(四) 總噸位5,000以上船舶,儘管船型非落入碳強度指標規定者,建議可自願計算CO2排放量
(五) 要求具國際證書之巴拿馬籍漁船須備有船舶自動識別系統
(六) 本次通告:MMN-01/2023、MMC-144、MMC-158、MMC-258、MMC-365、MMC-397


伍、 CR服務資訊
(一) CR技術通報服務,訂閱後將於更新時自動發送技術通報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提供即時的IMO最新動態,以及MSC、MEPC決議案重點中文摘要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經濟部離岸風電技術指引頒布,驗船中心主責編纂運轉及維護篇章

本技術指引適用範圍涵蓋離岸風力發電廠之涵蓋轉子機艙總成、支撐結構及輸電系統。(驗船中心繪製)
技術指引編纂過程中,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驗船中心積極與各界交流意見,左圖為2022年7月21日驗船中心舉辦之技術規範草案說明會,右圖為2022年10月18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舉辦之與開發商交流會議。(驗船中心提供)

  氣候變遷對地球影響已無法輕忽,世界多國均以2030年減少50%以上碳排放、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為目標,並依此原則陸續公告減碳策略,蔡英文總統亦因應國際趨勢宣示將制定科技研發及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推動能源、產業、生活、社會等轉型策略,其中能源層面持續規劃以商業及技術層面較成熟的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為主要發展項目。我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隨著2019年的海洋風場128MW及2021年的台電一期風場109MW併網發電,海能風場376MW甫於今年二月初完成全數安裝,大彰化東南、西南一期風場、彰芳一期風場及允能風場依規劃將陸續併網,屆時營運離岸風場裝置容量將達1GW以上,離岸風電於國人用電佔比持續攀升。

  有鑑於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配合國家能源發展政策於2020年8月起參考國內外相關離岸風電法規與標準,並考量台灣特殊場址條件及本土議題,如極端天氣、腐蝕、地震、軟弱土層等,著手制定離岸風場生命週期「場址調查及設計」、「製造及施工」及「運轉及維護」三大篇章之技術指引。該技術指引歷時兩年多,與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經濟部能源局、勞動部職業安全署等共14個單位進行跨部會溝通,編修過程由專門法人承辦並邀請產學研界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並於頒布前與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鏈各單位進行超過30餘場次的交流會議,無非期盼技術指引內容更符合業界現況,並成為台灣離岸風場建置乃至運維期各界可參考的「聖經」。

  驗船中心為中華民國政府唯一授權法定船舶檢驗之機構,累積72年之船舶及第三方檢驗資歷,具有鋼船、高速船及海巡艦艇等船級規範編纂之豐富經驗,亦不定期因應國際公約更新、技術發展以及國內產業需求滾動修訂之,另於船舶管理績效評比最高殿堂的東京備忘錄 (TOKYO MOU)中,驗船中心十餘年來持續維持「高表現度」,2022年更在77個認可機構評比中名列達第10名。驗船中心自十年前即啟動建置離岸風電業務,已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 ISO/IEC 17065離岸風場專案驗證系統認證,於大彰化、彰芳西島及海能等離岸風場均可見到驗船中心提供專業服務的身影。若要確保離岸風場20至25年的穩定發電,運維之其重要性及複雜程度並不亞於設計與建造,為此標準檢驗局委辦具有第三方檢驗、船級規範編纂及風場實務經驗之驗船中心主責技術指引中「運轉及維護」篇章。

  「運轉及維護」該篇章內容提及歐洲風場設計參數與台灣場址存在一定程度之差異與不確定性,如高溫潮濕的台灣環境使得腐蝕防護系統設計與監測更為重要、台灣海域的海洋附生物於支撐結構上增長速度與厚度需透過更多運維經驗方能加以掌握、台灣風場集中的中部外海疏鬆海床土壤特性可能衍伸的支撐力不足及沙波移動等議題均與歐洲經驗差異甚大。「運轉及維護」技術指引篇章的公告上路,將成為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商及有意願投入龐大運維市場的廠商得以更清楚了解運維全貌的重要技術參考資料。

船舶採用氨氣燃料,驗船中心(CR)發布最新「船舶使用氨燃料準則2023」英文版

因應國際節能趨勢以及海運減碳技術發展,驗船中心(CR)發布最新「船舶使用氨燃料準則2023(英文版)」(“GUIDELINES FOR SHIPS USING AMMONIA AS FUEL 2023”)供業界參考使用。

國際海事組織(IMO)近年來致力於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其戰略目標與規定發展一直是航運界最迫切且關注的議題,2022年末的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9屆會議(MEPC 79)中亦積極討論減排戰略,並朝可行的具體目標發展,其中也包含國際航線船舶使用零排放燃料之占比、導入零碳排船舶之時程等。

船舶目前主要仍以柴油做為動力來源,但燃燒後產生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卻不利於降低碳排與減緩全球暖化。氨氣本身為不含碳元素的替代燃料,能夠達成零碳排的目標,相較於目前發展中,同樣是零碳排燃料之氫氣,氨氣有更易於儲存和運輸、能量密度較高(氫、氨與LNG每單位能量的相對體積比較如圖1)、產業基礎完善、生產成本低等明顯的優勢,然而,船舶使用氨作為燃料仍有面臨著考驗,氨對人體具有毒性,洩漏時,將對肺部造成傷害甚至死亡;若噴灑到眼睛,將造成灼傷或是失明。此外氨亦有高度腐蝕的特性。(替代燃料之碳排比較如圖2)

驗船中心開發「船舶使用氨燃料準則」,目的在規範船舶使用氨氣做為燃料時,對其之機械、設備、系統的布置、建造、安裝和檢驗提供相關的標準,盡量減少對船舶、船員和環境所產生的風險。因此特別考量船舶設計及布置、材料選用、管路設計、燃料控制系統、消防安全、通風控制、燃料環境監測和警報、防爆保護及有毒區域的劃分等安全要求。

因應全球節能減碳趨勢,CR持續關注國際上替代燃料的發展,除了此次發布「船舶使用氨燃料準則」之外,CR已陸續發布船舶使用LNG燃料、甲醇/乙醇燃料等準則,提供業界在選用替代燃料時,在船舶設計、建造及試驗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前述準則已於驗船中心網頁( https://www.crclass.org/guidelines/ )公布實施,歡迎業界採用、參考及回饋。

圖1 氫、氨與LNG每單位能量的相對體積比較
圖2 不同替代燃料之碳排放量比較,以極低硫燃油(VLSFO)為對照基準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致力淨零,布局離岸風場運維技術

本次活動參與單位包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中鋼公司、世曦公司、中國輸出入銀行、富邦產物、兆豐產物、臺灣產物與各方學界

離岸風電為我國邁向2050年淨零排放家園的重點發展項目,政府各部會基於自身權責,規劃相關政策,隨著我國離岸風電併網容量的增加,如何掌握離岸風場運維關鍵技術為各界所需面臨且刻不容緩議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可謂離岸風場全生命週期安全的守門員,過往透過建立離岸風電零組件的檢測、專案驗證審查等制度,已逐步地建立適用於我國的標準與規範,對於後續大規模離岸風場運維技術管理,標準局已參考國際運維制度並整合國內產官學研各方觀點,將研訂風場運維安全的相關技術指引,提供風場開發商或運維廠商參考運用。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簡稱驗船中心)在標準局的指導下,偕同風力機葉片製造商天力離岸風電科技(以下簡稱天力)及風場開發商沃旭能源(以下簡稱沃旭),於2月7日舉辦「離岸風場運維技術研討會暨參訪活動」,在政府機關、風電開發商、金融保險業者及相關產業的互動之下,描繪產業鏈發展趨勢,掌握我國離岸風場運維關鍵技術先機。

落實技術在地化不僅是政府推動離岸風電的目標之一,也為相關產業帶來綠色商機,因此專精於葉片模具研發與生產、葉片效能改善的天力,串聯起材料供應鏈以逐步量產長達85公尺的葉片;另外為培養在地運維人才,增進就業機會,沃旭引進全方位的運維設備,興建設置多項綠色解決方案的世界級運維中心,同時為實現在地深耕的承諾及為臺灣傳統海運進行產業轉型升級,更洽臺灣大統海運和日本商船三井所成立的大三商航運,承租全球首艘客製化的中華民國籍「海上旅館」運維作業船「大三商領航」號執行大彰化離岸風場生命週期的運維作業,該船舶由大三商航運負責營運操作,管理系統與相關檢驗均接軌國際標準,經驗船中心發證符合國際公約與安全管理章程。

驗船中心執行長鄭志文表示:「以豐富的船舶檢驗與海事領域經驗做為基礎,驗船中心自2012年開始投入大量資源發展離岸風電服務,過去除提供臺灣風場的專案驗證服務,也參與離岸風電的海事保證鑑定,包含水下基座、風力機、海底電纜施工的現場監督,技術實力與實績與日俱增,品質更受國際機構與合作單位的肯定,去年(2022)也配合標準局完成『離岸風電運轉及維護技術指引』草案,該指引包含我國行政部門法令要求與台灣特殊環境條件技術議題,是可供各界參閱使用的離岸風電驗證的重要技術文件。」隨著離岸風場逐一併網,運維技術著實為維持風場發電效率的核心,驗船中心亦藉由積極培訓專業人員來提供最優質的專案服務,未來也將配合政府規劃與業界需求,不斷深化技術能量,自研究、諮詢、檢驗及驗證各方面,強化我國離岸風場全生命週期之安全,促進產業共榮。

CR單一船級國輪暢行世界各港口無阻礙

全球航運公司基於保險或貨主要求等因素考量,所屬船舶會採用雙船級,此為國際航運界普遍存在的現象與事實。經統計S&P Global 2023年1月31日資料庫的結果,國際船級協會聯合會(IACS)之11個船級協會互相持有雙船級之船舶數量合計達1,580艘,如下圖。

國輪雖有部分船舶使用雙船級,但CR以外的另一船級協會只能簽發「船級證書」,船級證書並非進出其他國家港口須查驗出示之證書,進出國際港口或PSC所必須查驗的證書是「國際公約證書」。數十年來,國際航線國輪均以CR簽發之「國際公約證書」暢行世界各港口無阻礙。

中華民國籍之國際線船舶,目前共計136艘,其中25艘為單一CR船級。國輪接受港口國管制檢查時的表現相當優良,已連續6年榮登東京備忘錄(TOKYO MOU)「白名單」行列,同時,CR於認可機構之評比亦持續維持「高表現度」。

國際船級協會聯合會(IACS)11個船級協會互相持有雙船級船舶數量統計

船舶中心與驗船中心簽署浮式風電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臺灣浮式風電發展

由左至右為:船舶中心周顯光執行長、臺大工學院江茂雄副院長、船舶中心邱逢琛董事長、驗船中心謝謂君董事長、臺大李雅榮名譽教授、驗船中心鄭志文執行長。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以下簡稱船舶中心)與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以下簡稱驗船中心)於今日上午(1月18日)簽署浮式風電合作備忘錄,雙方將整合及分享資源,攜手推動我國浮式風電產業發展。

驗船中心成立於1951年,是我國唯一政府授權之船舶檢驗機構,於東京備忘錄 (TOKYO MOU)長期維持「高表現度」,以增進海上人命安全與防止海洋環境污染為使命,提供船舶有關之設計、操作與維護等認定標準;船舶中心成立於1976年,以提供船舶工程規劃、工程設計、研究發展、技術服務及知識整合之服務,協助國內外船舶、海洋及相關產業之昇級與發展。兩單位與臺灣船舶航運業之發展息息相關,近年來除共同執行國內客船、國軍水面艦與潛艦等專案外,亦共同投入離岸風電技術建置。

經濟部於2021年8月發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從2026到2035之十年共釋出15GW開發容量,其中2022年底適才公布第一期區塊開發容量分配結果,後續也將陸續公告第二、三期分配細則。隨者臺灣近岸淺水域之開發逐漸飽和,開發範圍已拓展至深水區,若深水區之風場仍採用固定式基礎,成本與安裝難度將大幅上升,故目前已有業者提出於第二、三期將使用浮式基礎,能源局亦因應此發展趨勢,於2022年8月5日召開離岸風電浮動式示範風場說明會議,亦將於今天下午再次召開規劃說明會。

船舶中心配合國家政策投入海洋能源工程領域之技術研發,早在2013年起便開始針對浮式風機平台與錨繫系統設計等議題進行研究,陸續參與多項經濟部與科技部浮式風電計畫,作為國內浮式風電技術開發之領頭羊,於2021年成功完成可搭載12MW級風力機之半潛式浮動平台「德塔浮臺」(DeltaFloat)之設計,船舶中心邱逢琛董事長表示:「促進海洋產業研發一直是船舶中心首要任務之一,浮動風力機平台DeltaFloat是船舶中心團隊長期所累計豐富的船舶設計與海事工程規劃經驗和研究之成果,也是臺灣離岸風電本土產業的重要里程碑,證明了本土廠商是具備自主設計能力,接下來船舶中心將持續精進DeltaFloat之設計,並力拼於2026年完成浮式風機實海域測試階段。」

浮動式離岸風電開發與建置過程中,涵蓋技術領域相當廣泛,且建設成本動輒新台幣數百億元,如何減低商業投資者或貸方所需面臨的風險與國家整體供電穩定性議題至關重要。驗船中心謝謂君董事長表示:「離岸風電開發過程中應有專業第三方進行技術評估與監督,浮式風電更是需要有相關經驗的第三方參與。過去十年驗船中心投入大量資源於離岸風電,除了取得TAF ISO/IEC17065離岸風電專案驗證之認證,也有豐富臺灣離岸風電第三方參與實務經驗,包含海纜鋪設、風機與支撐結構吊裝監督等,臺灣離岸風場六成以上均有驗船中心參與的實績。船舶中心的DeltaFloat是臺灣浮式風電一大突破,加上驗船中心第三方檢驗能量,對於我國浮式風電發展可說是如虎添翼。」

國際上浮式基礎早已不僅是紙上談兵,而是深海域離岸風場基礎型式最佳選項之一,今日船舶中心與驗船中心簽訂浮式風電備忘錄,期能結合雙方專長與實績,促進國內浮式風力機關聯技術發展,並推動我國浮式風電從概念設計階段朝實海域驗證更邁進一大步,以因應未來大水深浮式風電之開發,提昇國內浮式產業供應鏈之競爭力,朝向提高浮式產業國產化比例而邁進。

驗船中心(CR)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

驗船中心(CR)於112年1月11日至13日與法國驗船協會(BV)共同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之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本次課程內容包含ISPS CODE相關規章及條款介紹、船舶保全評估及計畫綱要制訂、緊急應急計畫準備及船舶保全查驗程序及重點剖析等,另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之專業教官,針對課程中有關辨識危險物質裝置,以及認識爆裂物之觀念授課。

船舶於全球貿易運輸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對世界各國經濟有重要影響,其航行過程以及停泊世界各港口時,極可能遭遇海盜攻擊或偷渡客登輪等危及船舶保全之議題,為加強相關人員之海事保全意識,藉由本次課程,CR及BV講師結合自身多年檢驗與稽核實務經驗,不僅提供學員知識面之資訊,另也特別針對實務面進行深入探討與應用,令參加學員獲益良多,進而回饋至學員所服務之國內航運產業。

CR與BV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即共同合作舉辦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學員參加此課程,可取得CR與BV兩船級協會所核發之結業證書,本課程固定於每年1月及8月舉辦各舉辦一場次,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課程相關資訊請參考CR網站。

驗船中心(CR)講師授課

第125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國際海事組織MEPC 79閉幕,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目標調整,預計於2023年7月舉行之MEPC 80定案
(二) 地中海水域將列為硫氧化物和微粒物質排放管制區(SOx Emission Control Area, SOx ECA),於2024年5月1日生效,並於2025年5月1日實施
(三) Fit for 55草案最新動態:歐盟理事會、議會和委員會已就海運碳排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之內容達成初步共識,後續立法條文預計於2023年第一季完成

本期目錄:
壹、 MEPC第79次會議摘要

(一) 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目標調整,後續將針對「提高船舶能效標準」、「更新溫室氣體減排具體目標」、「研議導入零排放船舶時程」、「其他措施」討論具體規劃,預計於2023年7月舉行之MEPC 80定案
(二) 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中期措施規劃:預計整併成一籃子措施,包含技術性及經濟性措施,預計於2023年舉行之MEPC 80初步定案
(三) 地中海水域將列為硫氧化物和微粒物質排放管制區(SOx Emission Control Area, SOx ECA),於2024年5月1日生效,並於2025年5月1日實施
貳、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331(76)決議案,修正「國際防污系統證書」(環丁烴將於2023年1月1日起禁止用於船舶防污系統)
參、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更新救生艇、救難艇及其降落裝置與釋放機構檢修之服務供應商名單
(二) 建議若需更新火災控制圖,2019年1月1日以後建造之船舶,其火災控制圖之逃生路線標誌及設備位置標誌應採用IMO A.1116(30)決議案之符號
(三) 本次通告:MMC-245、MMC-258、MMC-277
肆、 Fit for 55草案最新動態

(一) 歐盟理事會、議會和委員會已就海運碳排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之內容達成初步共識,後續立法條文預計2023年第一季完成
伍、 CR服務資訊

(一) CR技術通報服務(一年六期),訂閱後將於更新時自動發送技術通報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提供即時的IMO最新動態,以及MSC、MEPC決議案重點中文摘要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