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 105會議順利閉幕,三大結論一次掌握

國際海事組織(IMO)於線上召開為期8天的MSC第105屆會議,於今日順利閉幕,驗船中心(CR)每天關注會議內容並摘要本屆會議(MSC 105)重點結論如下:

初步完成工業人員(Industrial Personnel)相關規定草案:
驗船中心表示,近年來各國為因應離岸風電工程,需要大量風電技師往返陸地及離岸風場工作,他們身分特殊,既非船員,亦非乘客,IMO將此類人員稱之為「工業人員(Industrial Personnel, IP)」。IMO為確保該工業人員及其船舶之安全,自2016年時開始研析船舶載運工業人員之議題,終於在本屆會議初步完成載運工業人員船舶之國際標準草案,預計於SOLAS公約內新增第XV章,並草擬一個與工業人員相關的全新章程(IP Code),將能使各國有一個通用性的工業人員規定可以依循,除保障工業人員的安全外,亦能更明確船舶所需適用的規格。我國交通部因應離岸風電產業需求,已於去年提前掌握IMO針對工業人員修正草案內容,進而邀集CR等單位研議IMO工業人員相關規定,並著手展開船舶法修正草案準備,將可以最快速度與國際接軌並符合業界需求。

完成國內渡輪安全示範條例:
驗船中心提及,IMO過去的角色雖多著墨於航行各國之間國際航線船舶的安全標準,但鑑於全世界大約95%的渡輪傷亡事故發生在各國國內,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各國渡輪可能肇因於船況不佳、超載、航行於惡劣海況或是船員訓練不足等問題,故IMO於本次會議完成一套建議性的框架示範條例,提供各國政府可參考納入其國家法律(圖2,IMO之YouTube介紹連結如下:https://reurl.cc/p1gxQr)。而我國交通部航港局一直以來就非常注重國內客船航行安全,並定時實施相關救生及救難操演訓練,以及舉辦航安講習及演練,藉由課程講授與實兵操演,強化客船及載客小船業者航安觀念及應變能力,持續精進我國客船航行安全。

圖2:MSC於本次會議完成國內渡輪安全示範條例並提供給各國政府參考
(資料來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Fthobu5gDU)

開展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下一階段路線圖:
關於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的發展,MSC於103會期已界定有關MASS的範圍,並加以分析相關船舶安全條約,評估如何監管MASS。本次MSC會議主要討論後續MASS工作路線圖(表1),部分會員國提案MASS指南/規範內容應全面覆蓋船舶的設計、建造、系統、設備的功能要求,以及人員職責(包含船員和遠端操作員)、人員資格等等,並根據未來MASS技術的發展隨時更新;此外,亦有會員國希望MASS的制定要基於「人機互補的觀念」,而非由機器取代人類,並且要基於現有的船舶自動化技術、人工智慧技術等基礎上進行發展。最終MSC於本次會議同意先為MASS制定一非強制性章程進行經驗收集,並於後續將其轉變為一強制性章程,希望於2028年1月1日生效。由於MASS牽涉船舶軟硬體及法律各種層面,因應科技發展迅速,驗船中心將持續關注自主水面船舶的發展並帶給航運界第一手消息。

MSC會期工作計畫
MSC 106
(2022年11月2日-11日)
1.開始研析MASS之強制性/非強制性文書之範圍與框架
2.開始編撰非強制性之MASS Code內容
3.持續更新工作路線圖
MSC 107(2023上半年)
MSC 108(2024上半年)
1.持續編撰非強制性之MASS Code內容
2.依據相關次委員會意見修正MASS Code,並考量到其對於其他IMO文書之衝擊
3.持續更新工作路線圖
SC 109(2024下半年)1.完稿並採納非強制性之MASS Code
2.編撰強制性之MASS Code
MSC 110(2025上半年)1.採納強制性之MASS Code,並採納其他對應之公約修正案,以期於2028年1月1日生效。
表1:MSC 105批准後續MASS研究路線圖摘要

關於MSC 105的其他議題,驗船中心將秉持專業與服務的態度,持續為國內航商、船廠及主管機關等單位追蹤國際海事組織會議相關資訊。相關資訊將整合至CR技術通報,歡迎各位讀者Subscription

國際海事組織MSC 105會議本日開幕,關注熱門焦點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將於4月20日至29日展開為期8天的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05屆會議(MSC 105),近期受到疫情影響,仍然採用視訊方式進行,驗船中心(CR)關注本屆會議(MSC 105)相關議題如下:

船舶燃油的安全措施:
隨著低硫燃油的實施,燃油安全可靠性,一直以來備受關注。目前加注燃油時時常僅確認硫含量是否符合標準,但有航商反應有些供應商提供閃點不合規的油品。
閃點為燃油放出足以被引燃的可燃蒸氣時的溫度,低閃點表示該燃油易引燃,提高火災的危險性。因此本屆會議將針對閃點不合規的燃油應採取措施及其相關處理程序進行討論,以降低船舶發生意外的風險。

替代燃料的安全指南:
隨著國際減碳措施,替代燃料的應用已逐漸成熟,相關的法規此時也滾動式調整。就替代燃料的安全性,如盛裝液化天然氣(即LNG、甲烷)的容器,其材料須承受攝氏零下162度的低溫,因此IMO發布「高錳沃斯田鋼和低溫用可替代金屬材料認可相關指南」以供業界使用;若採用燃料電池方式輸出動力,即使用化學能轉換成電能的方式,亦發布「船舶應用燃料電池發電裝置之安全暫行指南」,提供更成熟的規定讓業界適用。

圖1:低溫高錳鋼材應用於貯放液化天然氣之燃料艙櫃
(取自CCC6 / INF. 5)

船舶結構及穩度:
本次SDC(船舶設計與建造次委員會)所提交的文件,為本屆的亮點之一,包含
1. 工業人員 – 將於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新增第XV章,納入「載運工業人員船舶之安全措施」的相關規定,並採納「載運工業人員船舶之安全章程(IP Code) 」。對於正如火如荼進行離岸風電安裝產業的台灣,就適用規定上有實質上的幫助。

2. 加強檢驗 – 在2017年,一艘由油輪改裝為散裝船的M/V “Stellar Daisy”於大西洋沉沒,造成22名船員喪生。IMO記取此次的經驗教訓,調整散裝船及油輪檢驗期間加強檢驗計劃章程(ESP code)就壓載艙、空艙等檢驗要求,以確保船舶結構的安全性。

3. 二代穩度 – 考量船舶於癱船(失去動力)、過大加速度(橫搖加速度過大)、穩度喪失(失去回復平衡的能力)、騎浪(船被浪追)等模式,IMO啟動第二代完整穩度的制定工作,以解決動態穩度失效的相關議題。本次就已發布「第二代完整穩度基準暫行指南」(MSC.1/Circ.1627)」,制定暫行指南解釋性說明(Explanatory Notes, ENs)草案,提供船廠、船東、船長更進一步的船舶設計調整及操作經驗之建議。

圖2:工業人員於海上作業 (取自2021 ISWG-IP報告)

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之現代化:
隨著科技發展與設備的更新,已有多家衛星廠商投入GMDSS的服務,航商可依需求選擇適合的衛星系統。另外關於多個移動衛星系統受認可後(以往僅認可INMARSAT服務商),處理和發布海事安全資訊(MSI)與搜救資訊(SAR)將衍伸出額外成本。對於由誰來負擔此費用,將於本屆會議成立工作組,並展開熱烈討論。

除了上述提到之熱門議題外,尚有「提升國內渡輪安全的措施」、「目標型船舶建造標準(GBS)」、「加強海上保全的措施」、「海盜和武裝搶劫船」、「更新要求船上具備的證書和文件清單」等議題,亦同步於MSC 105屆會議中討論。
驗船中心將秉持專業與服務的態度,持續為國內航商、船廠及主管機關等單位追蹤國際海事組織會議相關資訊。相關資訊將整合至CR技術通報,歡迎各位讀者Subscription

驗船中心參與離岸風場建置工程,我國海事保證鑑定能量大躍進

在淨零碳排國際趨勢推波助瀾下,台灣位於產業供應鏈的核心,市場對於綠電需求與日俱增,離岸風電作為我國綠電供應源之一,驗船中心日前參與離岸風場支撐結構安裝工程,該工程為跨國合作,集結比利時、荷蘭海事工程商等國際承包商、海事保證鑑定國際領導品牌AqualisBraemar LOC (ABL)與我國唯一授權驗船機構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的專業,齊心實現產業在地化。

驗船中心說明,台灣西部海域地質鬆軟,風力機要能屹立不搖,穩固的支撐結構實為關鍵,風場採用四腳套管式支撐結構,每座高度達80公尺,約26層樓高,平均每座重量超過1,600噸,如此巨大而高聳的支撐結構要能精準放置於海床,船舶動態定位必須精確運作、起重設備更需要按照程序操作,並由第三方單位確保工程符合規劃,以降低可能損害業主託付資產的風險,缺一不可。

驗船中心憑藉以船舶起家的檢驗技術跨入離岸風電領域,自前期的船舶檢驗(Common Marine Inspection Document, CMID),乃至施工期的現場監督,一步一腳印累積海事工程經驗,服務品質深得客戶信賴,並獲ABL肯定,進而成為台灣地區海事保證鑑定(Marine Warranty Survey, MWS)的共同夥伴,本次亦直接支援離岸風場施工,為本國機構參與離岸風場支撐結構安裝監督首例。

驗船中心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帶領的第三方驗證國家隊的重要成員,配合標準檢驗局建置與推動第三方驗證制度,伴隨驗證制度即將邁向強制化,驗船中心因擁有熟稔在地文化及標準的優勢,可為離岸風電產業創造更多服務機會,同時亦將持續協助標準檢驗局落實風場管理,堅守離岸風場建造與營運的安全,不遺餘力。

圖、風場首座支撐結構在全體施工團隊24小時輪班作業,並在施工方及驗證方共同確認天氣條件許可、遵循安全施工程序下,順利於4月11日完成首趟安裝作業。

Technical Circular No.120

本期焦點:

(一) 替代低硫燃油的脫硫器(廢棄清潔系統, EGCS)性能標準將於2022年6月1日更新!
(二) 眾所關注的港口國管制(PSC)程序已更新,看看有哪些異動吧!
(三) 船殼太髒的船舶進入澳洲要注意了,2022年6月15日起將實施生物附著(Biofouling)的管制
(四) 為使航行更安全,中華民國之載客小船將加裝AIS,可避免船舶間碰撞、強化海上事故搜救、確保民眾乘船安全

本期目錄:
壹、 MEPC第77次會議決議案

(一) IMO修訂廢氣清潔系統(EGCS)準則,2022年6月1日以後安裝之EGCS,應符合最新標準,本次加入更詳細的記錄及回報要求,並訂定排放水數據取樣規定
(二) IMO針對海洋塑膠提出短、中、長期戰略措施,邀請各國一同解決海洋塑膠垃圾問題
(三) IMO敦促在北極海域航行之船舶盡量使用蒸餾燃油,以減少黑碳排放
(四) 本次決議案:MEPC.340(77)、MEPC.341(77)、MEPC.342(77)
貳、 IMO第32次大會重點

(一) 採納2021年港口國管制程序,新增對於船舶能源效率之相關檢查程序,並將「操作性檢查準則」之內容分為「檢查過程」及「具體檢查行動指南」兩大部分,以進行更詳細之說明
(二) 採納新版船舶交通管理系統準則,提供各國主管機關更詳盡的指引
(三) IMO鼓勵各國盡早簽署開普敦協定,以利促進漁船安全國際規定盡早生效
(四) 重點決議案:A.1155(32)、A.1156(32)、A.1157(32)、A.1158(32)、A.1161(32)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修正「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第12條之1條文(訂定船舶運送業經營離岸風力發電場客貨運送時,應於執行運務前提交相關資料向航政機關備查)
(二)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北韓制裁委員會受制裁船隻清單及航港局配合聯合國北韓制裁決議關注船舶清單公告
(三) 修正「小船檢查丈量規則」第41條條文(新建造載客小船建造中施行特別檢查時,或現成載客小船自2023年2月14日以後施行定期檢查或特別檢查時,需安裝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AIS))
(四) 修正「船員薪資岸薪及加班費最低標準」第3條附表,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因應相關PSC檢查(包含一般PSC檢查以及今年度東京備忘錄及巴黎備忘錄聯合重點檢查活動(CIC)),巴拿馬海事局訂定相關規定以減少船舶缺失
(二) 本次通告:MMN-01/2022、MMN-02/2022、MMC-380
伍、 澳洲通告
澳洲農業水質環境局為減少外來生物附著之風險,自2022年6月15日起將對前往澳洲之國際航線船舶實施新的生物附著管理要求
陸、 CR服務資訊

(一) CR發布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準則!歡迎業界參考、採用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

強化船舶受檢表現 CR舉辦PSC訓練課程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 以下簡稱CR)3月31日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舉辦港口國管制(PSC)檢查機制及應對策略訓練課程,分享常見缺失和面對PSC檢查時的應對技巧,以提升我國航商所屬船舶之PSC受檢表現度,降低遭留置的風險。

課程從PSC檢查制度為出發點,使學員了解該制度運行模式,並宣導船舶於國外港口到港前自我檢查及平日計畫性維護的執行細節,強調船員確實依規定執行的重要性,另針對過去曾發生過或經常出現之缺失進行深入探討,防止相同錯誤一再發生,進而避免所屬船舶遭留置處分。

驗船中心作為我國唯一授權之驗船機構,除了今日舉辦PSC訓練課程外,為提升國輪應對PSC受檢時之表現,於去年底亦已完成一份訓練投影片及影片,可供船東作為船員訓練教材,影片部分以澳洲海事局AMSA之PSC檢驗影片為基礎,經整理後輔以中文解說,上述投影片及影片皆已置於CR官網,歡迎各界下載使用。

本次課程共吸引來自陽明、台航、四維、光明…等七十餘位航運界先進踴躍報名參加,學員反饋良好,未來驗船中心將會持續提供我國航運界各項訓練課程,以傳遞知識、增進我國航運技術發展為最高使命。

CR技術研討會圓滿順利 分享國際公約發展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1年3月24日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國際會議廳舉辦技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黃建樺總驗船師主持,聚焦於「國際公約發展現況」、「稽核缺失分享」、「離岸風電船之檢驗要求」及「電子證書」等四大主題,藉由資訊分享交流,協助航商積極應對並佈局未來趨勢,吸引眾多航運業先進共襄盛舉,現場互動熱絡。

研討會首先由法規組葉德生組長進行國際公約發展現況簡報,彙整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其他主管機關所發布之即將生效或未來可能生效的各項規定,當中包括航商目前最關心的「現成船能源效率指數(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 EEXI)」以及「碳強度指標(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 CII)」等兩項新規定,及替代燃料使用相關發展等,將複雜條文化繁為簡,以簡潔扼要方式呈現,提供予業界提前因應準備。

研討會第二個主題由稽查組李奇峰組長介紹ISM/ISPS/MLC稽核缺失分享,以多年實務稽核經驗提出相關建議,以利我國航商更加了解檢驗之重點,期能提升工作執行之效率,降低缺失發生率。

另由於我國積極發展離岸風電,各離岸風場海上施工快速展開,眾多國內外船舶集結於我國水域參與風場建設,本次研討會再生能源處詹育禔處長針對國際上開發商普遍採用的IMCA(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ractors Association)檢驗要求及標準進行說明,使更多我國航商了解相關資訊,進而促進離岸風電產業在地化發展,CR已於去年11月取得IMCA核發之MISW(Marine Inspection for Small Workboats) 檢驗員資格,CR不斷提升服務能量,並與國際接軌,以提供更為完整之服務。

此外,因應客戶對電子證書之需求,本次研討會中CR亦介紹自行開發之電子證書系統,CR已投入大量資源開發證書驗證系統,該系統符合國際海事組織(IMO)「電子證書使用指導方針」(FAL.5/Circ.39/Rev.2)的相關規定,並通過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目前CR已取得巴拿馬海事局授權可簽發電子證書。

CR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相關訊息,並藉由與業界之交流,得以提升我國航運產業之技術能量,並增進航運產業蓬勃發展。本次研討會資料歡迎至CR官網下載。

驗船中心(CR)邀請船舶引擎製造大廠介紹未來船舶引擎使用替代燃料之發展趨勢

國際海事組織IMO依MEPC.328(76)修正案訂定之減碳目標為2050年航運船舶溫室氣體總排放量與2008年的數值相比降低50%,是以船舶引擎製造大廠皆致力於研發使用替代燃料之引擎,其中液化天然氣(LNG,俗稱天然瓦斯)、甲醇(Methanol,俗稱工業酒精)和氨(Ammonia,俗稱阿摩尼亞)等低閃點替代燃料,為世界各大造船廠所推行。以LNG燃料及燃油作為雙燃料之船用引擎研製已趨成熟,但氨及氫等作為船用引擎替代燃料,目前各大造機廠家正如火如荼地進行相關研發工作。

CR為因應此趨勢並了解船用造機廠使用替代燃料引擎之造機技術發展現況,特別邀請台灣曼恩能源有限公司(MAN Energy Solutions Taiwan Ltd.)李佑為經理於2月17日至CR總部,以Future Fuel Option for Maritime為題(如圖1所示),詳細介紹並說明該公司研製不同種類替代燃料之船用引擎型式、不同替代燃料之特性及其所面臨的挑戰與未來發展趨勢等。

MAN Energy Solutions近年來所研製替代燃料船用引擎包括使用液化天然氣、乙烷、液化石油氣和甲醇等。而氨雙燃料引擎也正在發展中,並計畫於2023年進行原型機試驗、2024年提供各船廠使用。

CR將在目前已發布之「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準則」(如圖2所示)架構下,持續關注並密切配合各造機廠家對於船舶引擎使用不同種類替代燃料之開發,及考量「國際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安全章程」(IGF Code)增修條款發展狀況,不論是甲醇/乙醇、氨、乙烷或者是液化石油氣等替代燃料,將陸續發布相關準則供業界採用、參考及回饋。

圖1:台灣曼恩以「Future Fuel Option for Maritime」為主題介紹未來船舶引擎使用替代燃料之發展趨勢

圖2:CR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準則2022

台灣曼恩能源公司李佑為經理至CR總部介紹替代燃料之船用引擎型式

Technical Circular No.119

本期焦點:

(一) 2022年7月1日以後安裝於船上之航行資料紀錄器(VDRs)及簡式航行資料紀錄器(S-VDR),其自浮式保護容器應符合MSC.471(101)新標準!
(二) 因應離岸風電發展,修正中華民國「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有限度放寬中華民國籍從事離岸風電業務、離島貨運或海事工程之船舶僱用外國籍船員人數比例
(三) 到訪澳洲港口之船舶注意!澳洲於1月15日至3月30日將重點檢查船舶之維護及保養是否符合國際公約要求

本期目錄:
壹、 MSC第104次會議決議案

(一) 修正載重線國際公約(Load Lines)以及國際船舶載運散裝液化氣體構造及設備章程(IGC Code)有關水密門之規定敘述以跟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之文字進行協調,以有一致性之說明。
(二) 2022年7月1日以後安裝於船上之航行資料紀錄器(VDRs)及簡式航行資料紀錄器(S-VDR),其自浮式保護容器應符合新標準(MSC.471(101))
(三) 本次決議案:MSC.491(104)、MSC.492(104)、MSC.493(104)、MSC.494(104)
貳、 IMO相關通告

(一) 更新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EPIRB)之年度測試準則
(二) 為符合能源效率設計指數(EEDI)以及現成船能源效率指數(EEXI)之規定,更新船舶採用創新技術以提升其效率之計算準則
(三) 澄清壓艙水公約所要求壓艙水處理設備須進行調試試驗規定之時程,係指在2022年6月1日以後完成初次檢驗或附加檢驗者
(四) 本次通告:MSC.1/Circ.1039/Rev.1、MSC.1/Circ.1040/Rev.2、MEPC.1/Circ.883/Rev.1、MEPC.1/Circ.896、MEPC.1/Circ.897、BWM.2/Circ.34/Rev.10、BWM.2/Circ.66/Rev.2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修正「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二) 自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起投保或續保「東英格蘭船東責任保險協會」船東責任險之船舶,禁止進入中華民國國際商港
(三) 預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離岸支援船舶載運及處理限量散裝危害及有毒液體物質準則」與「離岸支援船舶載運及處理散裝危害及有毒液體物質章程」
(四) 修正「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第8條條文(有限度放寬從事離岸風電業務、離島貨運或海事工程之船舶僱用外國籍船員人數比例)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更新巴拿馬籍船舶應備之巴拿馬官方文件清單
(二) 更新授權之P&I保險業者名單以及授權救生艇下水及承載釋放機構維修廠商名單
(三) 說明巴拿馬籍船舶驗證電子證書有效性之方法以及適用範圍
(四) 本次通告:MMN-23/2021、MMC-71、MMC-202、MMC-258、MMC-355
伍、 澳洲通告
Marine notice 09/2021通告:2022年1月15日至3月30日將重點檢查船舶之維護及保養是否符合國際公約要求
陸、 CR服務資訊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驗船中心(CR)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

驗船中心(CR)於111年1月19日至21日在台北與法國驗船協會(BV)共同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之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本次課程內容包含ISPS CODE相關規章及條款介紹、船舶保全評估及計畫綱要制訂、緊急應急計畫準備及船舶保全查驗程序及重點剖析等,另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之專業教官,針對課程中有關辨識危險物質裝置,以及認識爆裂物之觀念授課。

船舶於世界貿易運輸扮演重要角色,其航行過程以及停泊世界各港口時,極可能遭遇海盜攻擊或偷渡客登輪等危及船舶保全之議題,為加強相關人員之海事保全意識,藉由本次課程,CR及BV講師結合自身多年檢驗與稽核實務經驗,不僅提供學員知識面之資訊,另也特別針對實務面進行深入探討與應用,令參加學員獲益良多,進而回饋至學員所服務之國內航運產業。

CR與BV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即共同合作舉辦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學員參加此課程,可取得CR與BV兩船級協會所核發之結業證書,本年度此課程預計將於8月份舉辦高雄場次,報名資訊請參考CR網站Trainings,歡迎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