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船中心 屢獲國際肯定 展望新年 春節期間服務不打烊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以下簡稱驗船中心,CR)為我國交通部授權的專業船舶檢驗技術單位,為國輪執行各項檢驗工作,以確保船舶符合國際公約規定及航行安全,十餘年來其於東京備忘錄(Tokyo MOU) 認可機構評比中皆名列最高等級「高表現度(High Performance)」的殊榮,表現深受國際肯定。為提供航商最便捷的服務,驗船中心宣布於春節期間服務不打烊,持續堅守崗位。

回顧過去一年,驗船中心成果豐碩,在檢驗、技術能量方面皆有亮眼表現,驗船中心謝謂君董事長指出, 驗船中心在船舶安全與技術發展上不遺餘力,無論是離島的關鍵交通工具「澎湖輪」和「新臺馬輪」,或是首艘國造海事工程船「環海翡翠輪」,CR皆全程參與審圖和檢驗,成果各界有目共睹。

「澎湖輪」和「新臺馬輪」為離島鄉親與觀光載運提供更優質的海運服務,亦是穩定離島與本島間民生物資運輸的重要里程碑,而「環海翡翠輪」為全球第二大浮吊船,技術層次及工法是我國造船史上之最,該船已成為國內離岸風機運輸與安裝的生力軍,未來更會拓展服務至國際離岸風電市場。

在技術能量上,因應溫室氣體減排浪潮,碳費徵收等機制實施,促使各航商力行減碳、導入替代燃料甚至零碳燃料,為此,驗船中心舉辦多場研討會,與航商高階技術主管共同探討因應對策,藉由加強與航運界交流,協助航商提前布局,另也訂定「船舶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準則」、「船舶使用甲醇/乙醇燃料準則」、「船舶使用氨燃料準則」等多項替代燃料技術準則供業界參考使用,更成立技術團隊開發「航行最佳化」計算程式CRVO(CR Voyage Optimizer),客製化提供貨櫃船及散裝船船東最低成本、最低碳排的雙目標最佳化航行規劃。

謝謂君董事長進一步表示除了船舶產業外,驗船中心在離岸風電產業上亦斬獲佳績,自2012年跨足離岸風電產業,驗船中心結合既有的專業知識與技術,遵循國際ISO/IEC 17065專案驗證作法,經過多年的深耕與實際專案參與,成為我國第一家離岸風場全生命週期完整模組發證資格的驗證機構,除此之外,更因應產業需求,積極精進技術能量,取得於船舶500總噸以上,及/或船體長度24公尺以上之大型船舶(Common Marine Inspection Document, CMID)檢驗資格,可即時提供業者CMID檢驗服務,補足我國於此的量能空缺,以實質行動協助台灣離岸風電場產業發展。

謝謂君董事長強調,在春節期間,驗船中心提供24小時服務不打烊,客戶有任何需要可隨時透過電話(02-2506-2711分機200)、E-mail(cr.tp@crclass.org)、及Line群組(手機點選此連結http://line.me/ti/g/fXw_7cSzV7;或手機掃描QR code 如下圖),驗船中心皆會即時回應,滿足客戶需求。

展望龍年,驗船中心將持續與業界保持良好交流互動,並透過不斷提升自我,全力協助我國航商與國際接軌,提供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協助與支援,鞏固台灣在全球航運中的重要地位。

驗船中心董事長謝謂君(前排左四)與執行長鄭志文(前排左三)率副處長級以上幹部向大家拜年。

第132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IMO第33次大會(A33)批准巴拿馬籍之Arsenio Dominguez擔任下一任秘書長
(二) A33採納新版「港口國管制程序」(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更新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可留置之缺失項目
(三) 因應岸電需求,IMO制定「國際航線船舶港口岸上電力供應服務之安全操作臨時準則」
(四) 有關MSC.511(105)、MSC.512(105)以及MSC.513(105)所修正之VHF、MF、MF/HF和Inmarsat-C新性能標準,適用時程IMO決議從2024年1月1日延後至2028年1月1日
(五) 提醒到訪澳洲之國際航線船舶須實施船舶生物附著管理

本期目錄:
壹、 IMO第33次大會重點
(一) 大會批准巴拿馬駐國際海事組織代表Arsenio Dominguez擔任下一任秘書長,自2024年1月1日起任期4年
(二) 採納2023年港口國管制程序(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更新有關中止檢查之指引,並於檢查報告格式中新增海事勞工公約(MLC)財務擔保有效期限及提供者資訊,並針對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新增相關可留置之缺失項目
(三) 採納2023年統一檢驗與發證系統的檢驗準則,納入2024年1月1日以前生效之相關公約修正案之檢驗指引
(四) 採納2023年IMO履約章程文件要求義務之未詳盡清單,納入2024年7月1日以前生效之相關公約修正案中需主管機關處理之項目
(五) 重點決議案:A.1185(33)、A.1186(33)、A.1187(33)


貳、 IMO重要通告
(一) IMO制定「操錨用絞機準則」以及「起重設備準則」,做為後續因應MSC.532(107)決議案之依循
(二) IMO制定船員電子證書使用準則,對於船員電子證書之控管及認證提供相關指引
(三) 因應岸電使用需求,IMO制定「國際航線船舶港口岸上電力供應(OPS)服務之安全操作臨時準則」提供有關單位參考使用
(四) 有關MSC.511(105)、MSC.512(105)以及MSC.513(105)所修正之VHF、MF、MF/HF和Inmarsat-C新性能標準,適用時程IMO決議從2024年1月1日延後至2028年1月1日
(五) 本次通告: MSC.1/Circ.1662、MSC.1/Circ.1663、MSC.1/Circ.1665、MSC.1/Circ.1667~MSC.1/Circ.1670、MSC.1/Circ.1674~MSC.1/Circ.1676、BWM.2/Circ.66/Rev.5、MEPC.1/Circ.795/Rev.8、MEPC.1/Circ.906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交通部航港局委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港區危險物品專責人員訓練」相關業務
(二) 修正「漁船筏裝設攜帶式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補助作業規範」部分規定
(三) 修正「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
(四) 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三條第六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
(五)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與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等相關公約/章程之決議案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對乾塢停留期間由船廠協助清除油泥/艙底污水之情況,敘明油料紀錄簿之填寫要求
(二) 提供體格檢查證明書之期限、要求、法條依據、應含資訊以及相關程序
(三) 船舶於2024年1月1日以後第一次無線電檢驗時,應換發新版貨船安全無線電證書(SR)
(四) 巴拿馬採用MEPC.1/Circ.905,以計算使用生質燃料船舶之碳強度指標(CII)
(五) 本次通告:MMC-68、MMC-200、MMC-215、MMC-261、MMC-269、MMC-275、MMC-334、MMC-365、MMC-385


伍、 貝里斯重要通告
(一) 貝里斯提供經批准之海事公約最新清單(MMN-23-007r1)


陸、 CR服務資訊
(一) CR發布「提醒到訪澳洲之國際航線船舶須實施船舶生物附著管理」通告
(二) CR技術通報服務,訂閱後將於更新時自動發送技術通報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提供即時的IMO最新動態,以及MSC、MEPC決議案重點中文摘要
(三)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驗船中心(CR)舉辦ISPS CODE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學員獲益良多

驗船中心(CR)於113年1月17日至19日與法國驗船協會(BV)共同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之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船舶於全球貿易運輸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對世界各國經濟有重要影響,其航行過程以及停泊世界各港口時,極可能遭遇海盜攻擊或偷渡客登輪等危及船舶保全之議題,近期商船遭受武裝攻擊的紅海危機事件仍是進行式,進一步使船東增加運輸成本,為降低船舶保全之風險,加強相關人員之海事保全意識尤為重要。

本次課程內容包含ISPS CODE相關規章及條款介紹、船舶保全評估及計畫綱要制訂、緊急應急計畫準備及船舶保全查驗程序及重點剖析等,另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之專業教官,針對課程中有關辨識危險物質裝置,以及認識爆裂物之觀念授課,講師結合了自身多年檢驗與稽核實務經驗,不僅提供學員知識面之資訊,另也特別針對實務面進行深入探討與應用,使參加學員獲益良多,進而回饋至學員所服務之國內航運產業。

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驗船中心與法國驗船協會即共同合作舉辦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學員參加此課程,可取得兩船級協會所核發之結業證書,本次課程計有陽明海運、萬海航運、台灣航業等多家海運公司派員參訓,課程互動熱絡。

本課程固定於每年1月及8月舉辦各舉辦一場次,8月份於高雄舉辦之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現正開放報名中,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課程相關資訊請參考CR網站(www.crclass.org)。

發布最新制定/修訂準則

本次發布最新修訂之準則如下:
»      機器特別檢驗以連續檢驗方式實施準則2024 雙語版(中文-英文)

»      海事產品檢驗準則 2024 雙語版(中文-英文)

»      國內航線現成工作船入級檢驗準則 2024 中文版

上述準則自2024年1月2日生效,提供認可及檢驗之依據。最新修訂準則可自本中心網站:船級準則下載。

發布最新修訂CR規範 (中文版)

本次發布下列規範:
»    鋼船建造與入級規範2023 [中文版]

»    高速船建造與入級規範 2023 [中文版]

»    海巡艦艇建造與入級規範 2023 [中文版]

中文版規範係由自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實施的英文版規範中譯而成。

英文版規範已報交通部,並經交通部交航字第1125005502號函回復原則同意。
最新版規範可自本中心網站:船級規範下載。

賀!驗船中心浮式風電研究成果獲優秀論文獎

  驗船中心(CR)發表論文「10 MW浮式風力機系統於不同風波入流方向下之整體負載及性能分析」,榮獲2023年度台灣風能學術研討會優秀論文獎。該論文探討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SOIC)設計之德塔浮臺(DeltaFloat)搭配DTU 10 MW風力機,進行風力機控制系統、浮式平台運動與發電性能的深入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浮式平台繫纜的張力明顯隨入流方向變化,因此規劃浮式風力機方位時應考量我國場址之風、波、流盛行方向,以降低繫纜所受負載。此一研究成果展現CR紮實與前瞻的研究與技術能力。

  CR投入離岸風電領域十餘年,做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重要智庫,協助建置離岸風場專案驗證審查能量,更編撰可供產業參照的離岸風力發電技術指引。積極參與國內離岸風場工作,CR累積豐富第三方審查及現場工作經驗,同時關注離岸風電發展趨勢,其中浮式風電為國際與我國推動離岸風電的下一階段發展重點。

  未來,CR將持續精進浮式風電驗證能力,針對極端斷纜、動態電纜、錨錠與土壤互制等重要議題進行探討,並期待能為離岸風電領域的發展貢獻更多寶貴的經驗與專業知識。

圖一、不同入流下繫纜張力
圖二、領獎照片

標準檢驗局與驗船中心協助綠色金融深入瞭解離岸風電海事工程

圖中參與單位包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東方風能、中能發電、環球測繪、佳運重機、CR驗船中心、各銀行保險業者等(驗船中心提供)

  離岸風電為能源轉型重要工程之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稱標檢局)持續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等再生能源發展,建立適用於我國的標準與規範,致力提升離岸風場的安全與可靠度。在歷經「先示範、次潛力」兩階段,離岸風電將迎來下一個開發階段,由於離岸風電產業進入門檻高,投資動輒數億元起跳,金融保險的支持可謂離岸風電產業的強力後盾。

  自政府全力發展離岸風電、打造台灣成為亞洲離岸風電技術產業聚落以來,財團法人驗船中心(簡稱驗船中心)在標檢局的指導下從產業趨勢、檢驗法規、風險評估與在地議題與等方面,為金融保險產業提供海事工程投資解析與鑑別相關風險及關鍵技術,今(30)日驗船中心辦理「實務管控海工船舶投資風險之經驗交流暨參訪會」,並邀請標檢局、兆豐銀行、兆豐產險、合作金庫銀行、台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富邦產險、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臺灣銀行、東方匯理銀行等,參訪「大地能源號(Geo Energy)」和「東方建設者號(Orient Constructor)」。大地能源號為我國首艘國籍探勘船,擁有DP2動態定位系統和自動化鑽管裝卸系統,為我國離岸風電產業提供良好海洋地質探勘技術服務。東方建設者號為首艘國籍的大型離岸工作船,除了搭載兩套無人載具佈放系統和250噸補償式起重機,還配有動態補償舷梯以提升船員工作安全及效率,已協助台灣風場完成水下爆裂物偵測及支援地質鑽探等多項專案,目前也提供國內離岸風場運轉與維護相關服務。

  本次交流會中,驗船中心亦會同東方風能、佳運重機械與環球測繪分別以離岸風電的陸域施工量能、風場開發探勘實績為主題,分享從事離岸風電工程的實務經驗,期盼可協助金融保險業者釐清海事工程的技術內涵,強化對於在地產業供應鏈的信心,進而掌握兆元產業供應鏈的市場先機。

  驗船中心鄭志文執行長進一步表示:「過去已建置或正在建置的多個風場中,本中心已參與包含水下基座、風力機、海底電纜施工的海事保證鑑定(Marine Warranty Survey, MWS),也參與船舶建造及業者履約的技術盡職調查,為金融保險業者評估及鑑別技術風險,另外中心也協助業者完成符合風電要求的IMCA船舶檢驗,以順利至風場執行各項任務。藉由本次的交流會,促進海事工程產業與金融保險業界的對話,為下一階段的開發預做準備。」

  目前第三階段風電業者已與經濟部完成簽約並投入風場開發,驗船中心將以專業知識、經驗與技術為利基,不僅可協助海事工程商實施船舶檢驗、提供海事保證鑑定服務,也可為金融保險業者把關技術風險,雙軌並行,鞏固離岸風場的投資與建造安全。

第131期技術通報

本期焦點
(一) CRVO榮登頂級期刊JMSE,達成散裝船航行智慧優化之目標!
(二) MEPC 80決議案逐一講解,包含:壓艙水紀錄簿格式修正案、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壓艙水管理公約電子紀錄簿使用準則等
(三) 國輪若使用生質燃料,可向CR提出永續性證明文件,以利納入碳強度指標(CII)之計算
(四) 航行國際並裝設廢氣清潔系統之國輪,在系統故障時應採取應對措施並留下通報紀錄
(五) 巴拿馬更新緊急逃生呼吸器裝置(EEBD)相關規定
(六) CR發布「水下輻射噪音準則」,提供認可、測量及檢驗之依據


本期目錄:
壹、 CR自主研發航行最佳化程式(CRVO)
(一) CRVO榮登JMSE,延續今年3月發表的貨櫃船航行最佳化計畫,接續研究開發以散裝船裝載狀況及環境條件建立燃油消耗模型,達成散裝船航行最佳化!


貳、 MEPC第80次會議決議案
(一) 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紀錄簿新版格式修正案,預計2025年2月1日生效
(二) 新版溫室氣體減排戰略目標:2050年左右航運業須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
(三) 依據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LCA準則),除計算CO2排放量外,亦將CH4及N2O換算成CO2當量後納入計算
(四) 採納壓艙水管理公約電子紀錄簿使用準則,提供認可電子紀錄簿之標準
(五) 採納2023年廢棄物熱處理設備準則
(六) 採納2023年管控船舶生物附著以減少侵入性水生物種轉移準則
(七) 採納2023年危害物質清單製定準則,將環丁烴納入危害物質清單
(八) 地中海西北部被指定為特別敏感海域
(九) 本次決議案:MEPC.369(80)~MEPC.382(80)


參、 IMO相關通告
(一) 有關SOLAS II-1/3-8拖曳和繫泊設備之規定(2024年1月1日生效),說明船舶所需必要文件及程序
(二) VHF無線電通信設備更新的期限,從2024年1月1日延至2028年1月1日以後第一次無線電檢驗前
(三) 有關使用生質燃料於CII計算之臨時指南,提供生質燃料Cf的計算方式
(四) 本次通告:MSC.1/Circ.1362/Rev.2、MSC.1/Circ.1460/Rev.4、MEPC.1/Circ.905


肆、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修正「船舶污染損害賠償責任保險或擔保之額度」,並將名稱修正為「船舶污染責任保險或擔保之額度」
(二) 發布「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錄VI規則第26條至第28條(DCS與CII)下之碳強度指標計算方法及使用生質燃料指引通告」
(三) 修正「海事評議規則」
(四) 發布「單一監測儀器故障時而持續維持其符合性,以及廢氣清潔系統(EGCS)不符合其適用準則時,應採取之措施通告」


伍、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巴拿馬更新緊急逃生呼吸器裝置(EEBD)相關規定
(二) 船舶如拒絕接受年度安全檢查,或未提交檢查紀錄表,將被處以最高1萬美元罰款
(三) 巴拿馬統整國際安全管理(ISM)額外驗證適用情況及相關單位權責說明
(四) 本次通告:MMC-142、MMC-161、MMC-171、MMC-176、MMC-258、MMC-285、MMC-359


陸、 CR服務資訊
(一) CR發布水下輻射噪音準則!歡迎業界參考、採用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