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 Notice CR-2026-007(T)

CR-2026-007(T)下載

NO:CR-2026-007(T)
TO:救生設備服務供應商、所有驗船師
FROM:台北總部
SUBJECT:有關救生設備服務供應商執行救生艇、救難艇、釋放裝置及其艇吊架之年度及五年檢查注意事項

一、救生設備服務供應商進行各型式之救生艇、救難艇、釋放裝置及其艇吊架年度及五年檢查時,應依MSC.402(96)第4.2~4.3條指派符合規定之適格人員,即為製造廠(Manufacturer)或經認可之服務供應商(Authorized Service Provider, ASP)認證之人員,並依第6.2~6.3條規定執行維護、保養、徹底檢查及操作測試,其報告及紀錄應完整涵蓋MSC.402(96)第6.2~6.3條規定之項目。

二、驗船師登輪檢驗時,將依據上述要求進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