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船中心攜手海大造船系 持續培育船舶與離岸風電產業人才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長期深耕船舶與離岸風電領域之檢驗與驗證業務,秉持專業技術、高效服務與熱忱精神,致力提升產業安全與品質水準,同時積極推動產學合作,投入專業人才培育工作。自2021年起,CR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系統工程暨造船學系(以下簡稱海大造船系)共同規劃「船舶與離岸風電產業科技發展與應用」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分享工程經驗與產業趨勢,協助學生建構完整且前瞻的產業視野。

今日(3/3),CR攜手海大造船系及系友會共同辦理「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廠」參訪活動,帶領學生走入產業現場,透過實地觀摩與交流,加深對造船製程與產業發展現況之理解,強化學用接軌成效。

活動中,CR蕭舜文驗船師亦向學生說明驗船機構於船舶建造與營運過程中所扮演之重要角色,介紹如何透過嚴謹之檢驗制度與技術把關,確保船舶結構安全與設備性能符合規範,進而達成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環境之核心使命。

林國顯董事長強調,CR將持續深化與學界之合作,鏈結產業資源,為我國船舶與離岸風電產業培育更多優秀專業人才,共同推動產業永續發展。

國輪創紀錄!首次連續兩年東京備忘錄零留置

CR董事長林國顯(右)與執行長鄭志文(左)

我國籍國際線船舶於2024年及2025年連續兩年在東京備忘錄(Tokyo MOU)港口國管制檢查(Port State Control, PSC)中創下「零留置(Zero Detention)」紀錄,為國輪寫下重要里程碑。此一成果除展現航商對航行安全與國際聲譽之高度重視,更是交通部航港局及驗船中心(CR)對我國海運管理制度與業界共同努力的具體成果。

港口國管制制度係由國際海事組織(IMO)於1970年代後期所倡議,並透過巴黎備忘錄及東京備忘錄等區域性合作機制,彌補船旗國監督不足,防止次標準船舶危及航行安全與海洋環境。CR作為我國授權之認可機構,所有國際線國輪皆持有CR核發之法定公約檢驗證書,順利通行於世界各備忘錄所屬港口,除連續兩年(2024~2025)在東京備忘錄零留置,在2025年期間在全球所有港口國檢查亦是零留置紀錄,關鍵在於航商主動配合相關國輪管制措施,落實船隊管理、加強船員訓練,並確實執行自我檢查與缺失改善作業,持續精進各項管理作為,使船舶維持良好適航狀態,有效降低於國外港口接受PSC檢查時遭留置之風險。

自2017年3月起,CR除每年與交通部航港局共同舉辦「強化國輪管制檢查作業」年度成效檢討與管制機制說明會,針對不同船舶風險等級及管理公司績效建立分級管制機制。近年來,CR積極拜訪各港口國權責機關,包括東京備忘錄(Tokyo Mou)總部、澳洲海事局(AMSA)、日本國土交通省海事局、廈門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及香港海事局等,強化雙方交流,2024年第二度邀請澳洲海事局主管Mr. Bruce Whitby來台與航商分享澳洲PSC檢查重點最新資訊。CR與航港局依機制落實執行,在航商高度配合下,透過預防性加強檢驗及船舶管理額外驗證,協助船舶於出港前及早發現潛在缺失與風險,並採取改善及預防措施,進一步降低船舶於海外港口遭留置之可能性。

CR董事長林國顯博士與執行長鄭志文博士一致表示,今年適逢CR成立75週年,國輪首次連續兩年於東京備忘錄維持零留置,實屬歷史性成果,感謝航商長期配合航港局及CR推動之管制機制。未來CR將持續提供專業服務,配合航港局政策,並與航商攜手合作,持續為國輪安全、品質與國際聲譽奠定長遠而穩固的基礎。

驗船中心(CR)舉辦ISPS CODE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提升海事保全意識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於1月21日至23日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之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船舶為全球貿易與能源運輸的重要支柱,對各國經濟發展具有關鍵影響,然而,隨著海上安全威脅型態日趨多元,船舶於航行中及停泊全球港口時皆可能面臨海盜攻擊、偷渡客登輪或其他非傳統安全威脅,講師藉由本次課程提供專業知識與完整案例解析,協助學員強化海事保全意識,進一步降低危害風險。

CR指出本次課程內容包含ISPS CODE相關規章與條款介紹、船舶保全評估及計畫綱要制訂、緊急應急計畫準備及船舶保全查驗程序及重點剖析等專業主題,講師結合了自身多年檢驗與稽核實務經驗,深入淺出地提供學員理論知識,並針對實務操作進行詳細探討,使學員在課程中受益匪淺。同時,為加強學員對潛在危險的應對能力,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的專業教官,針對危險物質裝置辨識及爆裂物相關知識進行授課。期許學員能夠將所學應用於未來工作中,以有效強化所屬船隊之船舶保全。

CR表示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CR定期舉辦公司保全員(CSO)訓練課程,本次課程吸引陽明海運、萬海航運、德翔海運、四維航業等多家航商派員參訓,現場互動熱烈,學員反應良好。

本課程固定於每年1月及8月各舉辦一場次,今年8月場次將於高雄舉行,已開放報名,歡迎業界先進踴躍參與,相關課程資訊請參考CR官網訓練課程專區

圖說:驗船中心訓練課程上課實況

淨零航港啟動,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共築永續航港願景

  為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邁向淨零碳排的潮流,並彰顯我國在航運與港口新能源發展領域的轉型決心與前瞻布局,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下稱驗船中心)今(30)日於JR東日本大飯店台北,共同簽署航港新能源發展合作備忘錄。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共同簽署「航港新能源發展備忘錄」。圖片由右至左分別為:交通部常務次長暨驗船中心董事長林國顯、驗船中心執行長鄭志文、交通部航港局局長葉協隆、港務公司總經理王錦榮、董事長周永暉

  本次由航港局局長葉協隆、港務公司總經理王錦榮與驗船中心執行長鄭志文擔任簽署代表,由交通部常務次長暨驗船中心董事長林國顯、港務公司董事長周永暉擔任見證代表,共同見證對臺灣航運產業具有里程碑意義、擘劃永續發展藍圖的重要時刻。

  交通部林國顯常務次長表示,為加速臺灣航運業向減碳與永續的未來邁進,本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代表各方於制度建置與產業實踐上達成共識,自政策規劃、港口營運至船舶檢驗形成完整的支援鏈,由航港局肩負政策領導角色,負責規劃海運替代燃料政策、協調跨部會溝通機制,並主導相關法規制度的建立;港務公司聚焦港口營運管理,涵蓋港區區位規劃、基礎設施建置,並協助加注作業的管理;驗船中心除了執行嚴格的船舶檢驗,將發揮第三方檢驗專業,協助確保新能源於航港應用之安全與合規性。

  因應能源轉型與淨零減排趨勢,航港局葉協隆局長指出,該局已奉交通部指示成立「海運替代燃料工作平台」,邀集航商、中油公司、能源署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海運替代燃料的需求及供應等合作事宜;港務公司周永暉董事長亦說明,港務公司將於2026年在高雄港辦理生質燃料加注招商作業,而LNG燃料部分也配合中油七接的天然氣供氣期程,同步完備加注基地及招商開發。

  本合作備忘錄的簽署為我國航運產業的能源轉型奠定堅實基礎,新能源技術的導入與應用不僅顯現臺灣在國際航運舞台上的責任與承諾,亦象徵為航運業者提供實質支持,憑藉完善的技術與操作安全管理,助力臺灣航運業在減碳浪潮中穩健前行。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以及航港能源業者,齊聚一堂,全體合影展現推動「航港新能源發展」的決心。

Issuance of the Latest CR Guidelines

CR has issued the "Guidelines for Survey of Products for Marine Use 2025", which is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of issuance. This Guideline supersedes the "Guidelines for Survey of Products for Marine Use 2024", and serves as the basis for certification and surveys.

The Guidelines could be downloaded from Guidelines

Issuance of the Latest CR Guidelines

CR has issued the "Guidelines for Cyber Security Onboard Ships 2025," which is effective from the date of issuance. This Guideline supersedes the "Guidelines for Maritime Cyber Security 2020," and serves as the basis for certification and surveys.

The Guidelines could be downloaded from Guidelines

榮耀75齊飛舞,續創輝煌展鴻圖,驗船中心守護海洋,攜手淨灘

  肩負增進船舶及海上人命安全,並防止船舶對海洋造成污染的使命,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將於明(115)年2月成立滿75週年,於今(114)年11月23日舉辦「驗船中心成立75週年淨灘活動」,號召同仁與眷屬齊聚萬里風箏坪,透過實際清除海岸廢棄物、共同以實際行動守護海洋環境。本次活動有超過120位同仁與眷屬熱情參與,在海湧工作室的專業人員引導下分組行動,撿拾海岸上的各類廢棄物,從塑膠瓶罐、漁網碎片到生活垃圾,共達615公斤,透過實際的清理過程,深刻認識人類日常行為對環境的嚴重影響。

  驗船中心董事長林國顯表示,此次淨灘不僅是一場環保行動,更是一場寓教於行的體驗。林董事長希望藉由活動喚起同仁對環境永續的重視,從自身生活出發,落實減塑與資源回收,培養更加健康、環保的生活習慣,希望更多人能將這份守護地球的心,變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秉持永續傳承精神,驗船中心未來也將持續推動各項社會關懷與環境永續行動,期盼在邁向75週年重要里程碑之際,與全體同仁攜手實踐「友善地球、共創永續」的理念。

2025臺灣浮式風電研討會(TaiFOW’25)圓滿落幕,產官學研公私協力邁出下一步

▲2025臺灣浮式風電研討會(TaiFOW’25)圓滿落幕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簡稱船舶中心)今(14)日於集思台大會議中心B1蘇格拉底廳舉辦「2025臺灣浮式風電研討會(TaiFOW’25)」,以「風能創新:浮式離岸風力發電的未來」為主題。會中邀請荷蘭榕曜綠能股份有限公司(IX Renewables Co., Ltd.)、英國福廷綠能源(Flotation Energy Taiwan Ltd.)、新加坡Mooreast Holdings Ltd.、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驗船中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技術研究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等國內外專家學者,共同探討臺灣浮式離岸風電的未來發展趨勢。

本次研討會由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主辦,並由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林同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能源研究中心、國立臺灣大學船舶及海洋技術研究中心共同協辦。研討主題聚焦「政府政策」、「工程規劃與設計」、「工程建造與安裝技術」、「安全標準認驗證」,以及「商業化發展」等面向,建立產、官、學、研單位在浮式風電領域的溝通交流平台。

本次研討會,特別邀請經濟部能源署李君禮署長蒞臨開場與指教。李署長表示,「推動離岸風電」為臺灣能源轉型之重要關鍵,臺灣至今已設置了470 座離岸風機(累計裝置容量超過4GW),總計有3.3GW之併網量,以及7座已完工之離岸風場,排名全球第五。掌握了如此之基礎、經驗及成就,進一步推展浮式風電為必然之方向;臺灣已準備接軌國際,就技術、基礎建設及國內產業鏈等三大面向積極廣蒐資訊及研析,相信透過公私協力、各界合作,臺灣的浮式風電未來亦能夠逐步發展,進而從示範階段再邁向大規模開發階段,繼續拓展臺灣的離岸風電場域。

SOIC船舶中心邱逢琛董事長表示,本次研討會旨在透過研究單位與產官學界的交流與分享,維繫並鞏固各界浮式風電發展的脈絡,並期待以設計為起點,拓展國內離岸風電的新局面。此外,船舶中心亦透過本次研討會與財團法人驗船中心共同發表114年度合作成果,完成「動態電纜安裝」與「浮式平台拖帶」兩項關鍵施工作業程序書的擬定,展現臺灣在浮式風電工程領域的技術能量與實務進展。

CR驗船中心林國顯董事長表示作為我國船舶及海事工程的專業檢驗機構,肩負技術把關角色。提供離岸風電船舶檢驗、海事保證鑑定與專案驗證等專業服務,並嚴謹確保其均符合國內法規及國際標準。浮式風電結構不同於固定式之設計方式,它是持續受環境影響的「動態系統」,運動行為更類似於船舶, CR將扮演嚴謹的第三方角色,依據國際規範與在地海域的嚴苛要求,評估其關鍵工法、安全係數與應變計畫等。期待後續與業界先進持續攜手並進,共同打造台灣在全球浮式風電領域的國際競爭力。

海事工程聯合促進會曾國正理事長表示臺灣擁有堅實的造船與海事工程實力,也具備強大的研發能量。未來浮式風電的推動,不論是繫泊系統、動態海纜、浮台製造及海上運輸安裝等環節,都將會是臺灣業者發展進一步升級及持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動能。我國參與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的各類廠商超過百家,各式船舶亦超過百艘,未來,海事工程台灣隊(M-team)將持續與各界協力,積極參與浮式離岸風電及前瞻海域能源之發展,成為國家再生能源發展及淨零碳排的關鍵力量,並合作帶動產業發展。

邱逢琛董事長進一步指出,希望透過本日研討會讓各界看到臺灣的浮式風電發展,未來,船舶中心亦將持續整合產官學研能量,為能源署推動的浮式各項推動措施、計畫貢獻力量。我們期待不久的將來,台灣第一座浮式風機的出現。

(本文擷取自WindTAIWAN新聞內容)
詳細內容請參考:
https://www.windtaiwan.com/ArticleView.aspx?ID=ART02254&adminView=24771935

MEPC特別會議未能如期通過「IMO淨零框架」,全球航運溫室氣體減排規定時程將延宕

國際海事組織(IMO)於2025年10月14日至17日在倫敦總部召開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二次特別會議(MEPC ES/2)。本次會議聚焦是否正式採納通過今年4月MEPC 83會議上所批准的IMO淨零框架(IMO Net-Zero Framework),該框架旨在透過經濟誘因引導全球航運產業減碳,內容規劃於《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中新增第5章,原定自2028年起針對國際航線總噸位5,000以上船舶,規範其燃料溫室氣體強度(GHG Fuel Intensity, GFI)上限,並對高碳燃料收取額外費用,同時對低碳與零碳燃料提供獎勵措施,以推動航運燃料轉型與產業低碳化(GFI詳細介紹請見CR技術研討會)。


然而,本次會議自首日即因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對「IMO淨零框架」採納程序及內容提出強烈反對,歷經多日協商仍未能形成共識。最終,沙烏地阿拉伯提出休會一年的臨時動議,並經表決獲得多數支持後,會議遂決議休會一年(預計2026年10月續行討論)。此結果意味著「IMO淨零框架」未能依原定時程獲得採納通過(圖1)。


這使得「IMO淨零框架」的推動充滿不確定性,原先規劃相關準則工作計畫及時間表,預期將有所延宕(圖2)。此結果顯示,短期內全球性減碳經濟性法規難以形成共識,歐盟等區域性規範(如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與歐盟海事燃料規定(FuelEU Maritime))恐將在國際航運減碳政策上扮演更為主導的角色。


驗船中心(CR)表示,由於IMO淨零框架未能如期通過,全球統一的減碳經濟性法規尚無法建立。CR將持續關注IMO後續發展,提供最新國際規範解析與因應建議,協助我國航運產業及早布局與調整。

附圖1:IMO淨零框架(IMO-Net-Zero-Framework)未如期通過
附圖2:原先規劃之「IMO淨零框架」相關準則工作計畫及時間表,預期將有所延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