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發布「水下無人載具準則」,自即日起生效,提供作為認可與檢驗之依據。
最新制定/修訂準則,可自本中心網站:船級準則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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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以下簡稱CR)於2025年9月17日至19日在台北總部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港口設施保全員(PFSO)訓練課程」。
此次課程吸引了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等十餘個與港口保全相關單位報名參加。課程內容涵蓋ISPS CODE相關規章與條款介紹、港口設施保全評估、應急計畫準備及港口設施保全查驗程序等實務操作。此外,CR也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專業教官擔任客座講師,講授識別爆裂物裝置等專業知識,協助學員提升第一線港口保全的識別能力。
CR強調,透過系統化的課程設計與案例研討,學員不僅能深入掌握港口設施保全的執行重點,講師亦結合多年檢驗經驗,針對常被忽視的保全問題進行說明,進一步強化學員的應變能力與實務經驗。 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CR已連續二十餘年辦理相關訓練,累積培育眾多專業人才,並持續提供專業協助,成為航運產業人員的重要學習平台。本課程CR亦將於高雄(11月19日至21日)及台中(12月3日至5日)加開班次,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參考CR官網訓練課程專區。
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簡稱 CR)於2025年9月15日於新加坡與諾魯海事管理局(Nauru Maritime Administration,簡稱 NMA)與吐瓦魯船舶註冊局(Tuvalu Ship Registry,簡稱 TSR)正式簽署授權機構(Recognized Organization,簡稱RO)合約。對於懸掛諾魯及吐瓦魯船旗之商船及漁船CR可以為船東提供公約檢驗及發證服務,進一步拓展對船東服務範圍,此舉不僅象徵著合作關係的新篇章,更彰顯三方在強化船舶安全、環境保護及永續航運上的共同承諾。
CR指出,目前我國船東所擁有之各噸位動力漁船約有12,000餘艘,在全球市場佔有重要地位,近年來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提升,船東對船舶安全及海洋保護相關議題日益重視,愈加需要第三方公證單位協助確保其營運皆符合國際公約要求,CR肩負此一使命,將以專業實力回應業界期待。
CR執行長鄭志文博士表示,繼今年2月與巴拿馬海事局續簽RO合約後,再度取得NMA及TSR授權,充分展現CR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深獲國際肯定,這項合作不僅是專業服務的延伸,更是深化友誼與夥伴關係的重要里程碑。
CR強調,未來將持續秉持專業與服務精神,提供最高品質的技術支援,並與各國海事主管機關及船東緊密合作,共同推動國際航運安全與永續發展。
隨著國際海事組織(IMO)確立2050年航運淨零排放路徑,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又於今年(2025)四月第83屆會議(MEPC 83)中,宣告相關減碳新制將於2028年起實施。因應全球航運業淨零轉型浪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輪機工程學系與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於本學期(114學年度上學期)攜手開設「輪機與能源產業之淨零排放策略」課程,旨在培育下一代綠色航運的領航人才。
驗船中心為交通部委託之驗船機構,熟稔國際法規並具備深厚產業實務經驗,本課程涵蓋綠色能源趨勢、溫室氣體計算、國際規範、減排技術等核心議題,期許學生能具備前瞻性的國際視野與技術能力,成為引領臺灣船舶產業邁向能源轉型的先鋒。 此次課程的開立,不僅為學生打造了無縫接軌產業的橋樑,更為臺灣的輪機及能源界注入一股關鍵的創新動能,將為我國的永續海事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4年8月19日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114年度強化國輪管制檢查作業年度成效檢討與管制機制會議暨驗船中心CR技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交通部航港局王士玫副組長與CR總驗船師黃建樺博士共同主持,探討「114年度強化國輪管制檢查作業」、「2025重點檢查活動-Ballast Water Management(BWM)」、「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及「PSC檢查常見缺失案例探討」四大主題。CR定期彙整國際航運熱門議題與法規重點,藉由資訊分享與交流,協助我國航商積極應對並佈局未來趨勢,研討會當天超過百餘位航運界專業人士共襄盛舉,現場互動熱絡。
研討會首先針對「114年度強化國輪管制檢查作業」年度成效檢討與管制機制進行簡報,自106年3月起,CR配合主管機關政策,積極向國輪航商宣導強化管制檢查措施,藉由預防性加強檢驗,有效降低國輪於國外港口遭留置情形,國輪已連續8年榮獲東京備忘錄(Tokyo MoU)白名單肯定,為航運界共同努力的亮眼成果。
緊接著針對今年度重點檢查活動(CIC)進行說明,東京備忘錄(Tokyo MoU)與巴黎備忘錄(Paris MoU)今年訂於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聯合實施CIC。今年重點檢查活動(CIC)主題為壓艙水管理(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BWM),旨在確認船舶符合《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國際公約》之相關規定,CR對於重點檢查活動(CIC)內容逐一說明,提醒航商應對準備與注意事項,協助業界掌握檢查重點,避免船舶遭開立缺失。
此外,因應國際海事組織(IMO)重大會議召開,CR特別彙整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 83 屆會議(MEPC 83)所拍板定案的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及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10屆會議(MSC 110)中所討論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強化引水人登離船裝置及強化事網路安全等相關規定。CR補充,海上自主水面船舶章程(MASS Code)各章節草案架構已大致完成,預計明年5月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11屆會議(MSC 111)將定稿非強制性的MASS Code。CR另表示,為達成IMO的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預期未來將有更多船舶採用零或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燃料、能源之國際資訊,CR將持續追蹤匯整並發布。
CR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相關訊息,協助航商全面掌握國際法規動態與產業熱門議題,並加強與業界交流互動,CR將持續提供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服務與支援,為我國航運產業貢獻心力,本次研討會資料歡迎至CR官網下載。
CR財團法人驗船中心8月1日在台北總部舉辦年度獎學金頒獎典禮,由執行長鄭志文博士親自頒發獎狀及獎學金給今年獲得「菁英獎學金」的四位同學及「揚帆獎學金」的優秀學生。
今年度的「菁英獎學金」獲獎者包括: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系統工程暨造船所研究生吳珽驊同學、臺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所研究生李翊丞同學、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所藍竣瀚同學,以及高雄科技大學造船及海洋工程所林煒庭同學。同時來自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的優秀學子洪楚堯同學,則榮獲「揚帆獎學金」。
鄭執行長強調,驗船中心始終堅持船舶產業人才養成的使命,期望藉由各類獎學金的實際協助與鼓勵,使有志求學的同學們能夠全心投入學習,專心規劃未來道路。
鄭執行長進一步說明,產業成長與人才栽培息息相關,因此CR不但運用實習制度協助學生融合理論知識與實際操作,同時積極至各校院系所授課、分享經驗,傳遞前沿技術、吸引年輕世代投入海事領域,不斷推進台灣航運產業走向更璀璨的未來。
最後,鄭執行長深切地勉勵獲得「菁英獎學金」與「揚帆獎學金」的優秀學子們,期望他們能夠勇敢面對各項挑戰、突破重重難關,成為航運產業明日的中堅力量與專業菁英,更要懷抱著創造未來的宏觀願景,為我國海運事業的繁榮發展與永續傳承貢獻心力。
本中心發布「船上碳捕捉與儲存(OCCS)準則」,自即日起生效,提供船舶設計、建造及檢驗之依據。
最新制定/修訂準則,可自本中心網站:船級準則 下載。
驗船中心(CR)為因應航運界對溫室氣體查證服務日益增加的需求,已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成為溫室氣體查證機構,正式提供相關查證服務。
CR表示,溫室氣體減排議題備受全球關注,國際海事組織(IMO)經過長時間討論並最終以投票決議,於今年4月舉行的第83屆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 83)會議中,正式通過航運業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宣示全球航運邁向淨零排放目標的重要里程碑。
為提供業界專業且具國際公信力的查證服務,CR取得溫室氣體查證領域的國際標準ISO 14065與ISO/IEC 17029等認證,充分展現CR符合國際查證原則與品質標準,同時象徵查證流程、團隊專業能力及服務效能全面升級,進一步強化查證服務的公正性、一致性與專業性,以因應全球對碳中和與永續發展資訊日益嚴謹的查證需求。目前,CR已可提供ISO 14064-1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報告之查證服務,相關查證需求,歡迎洽詢CR品管處(qcd@crclass.org)。
未來,CR將持續秉持嚴謹與公正原則,致力於提供高品質溫室氣體查證服務,攜手航運界共同邁向淨零碳排,成為業界最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
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事安全委員會第110屆會議(MSC 110)已於6月27日圓滿結束。驗船中心(CR)指出,本次會議除採納眾多提升航行安全的修正案外,對於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相關規定亦進行深入研議。
CR表示,經歷近兩週的密集討論,海上自主水面船舶章程(MASS Code)各章節草案架構已大致完成,預計明年5月MSC 111會議將定稿非強制性的MASS Code(最新章節架構如圖1所示)。此外,鑑於船長職責涵蓋操船以外的整體責任與法律義務,故會議決議若MASS上有船員或其他工作人員時,船長亦須於船上履職。
CR補充,為達成IMO的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預期將有更多船舶採用零或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燃料和/或能源。因此,本次會議已識別替代燃料與新技術之障礙與法規缺口,並擬定後續解決方案(如圖2與圖3所示)。
另一方面,因應部分港口國管制官員就「緊急逃生通道無法延伸至機艙空間最底層甲板」開立的缺失,導致實務操作與現行規定間產生爭議,會議決議啟動相關規定的檢討。同時,為避免過渡期間產生執法爭議,同步呼籲各港口國在新規定生效前,採用務實作法(pragmatic approach)評估逃生通道安排,並接受船旗國的解釋。
為協助我國航運各界即時了解國際海事安全的最新動態,CR已發布會議結論快報,摘要MSC 110會議重點內容,歡迎各航運先進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