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成立,打造產官學溝通平台

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Taiwan Offshore Wind Industry Association,TOWIA),於3月10日舉行成立大會記者會,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係由在台之8家離岸風電開發商籌組,目的係期盼未來可提供離岸風電相關的政策建言,建立產、官、學良好社會溝通平台,當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陳玲慧副局長亦受邀出席,參與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關鍵平台成立之盛會。

驗船中心CR近期更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積極推動離岸風場運轉與維護技術規範,為我國離岸風場長達20多年運轉安全做把關,標準檢驗局預計階段性的公告離岸風場各項技術規範,供產業相關單位有所依循,使我國能源轉型政策更加順利推動。

驗船中心(CR)串聯海事工程產業上下游 提升離岸風場船舶檢驗及安全認知

驗船中心(CR)於3月4日假臺中港教學大樓場地辦理「海事工程驗證技術說明會」,偕同離岸風場開發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達德能源集團wpd,港埠經營管理單位-臺灣港務公司TIPC、海事工程單位-東方風能,驗證單位-London Offshore Consultants, LOC,保險單位-信德仕保險經紀人CTX,針對臺灣承接離岸風電海事工程施工的本土廠商,進行離岸風場船舶檢驗、保險兩大方面的分享與交流,活動難得集結上、中及下游廠商齊聚一堂,共同以臺灣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產業提升為目標,進行資訊交流與意見交換。

驗船中心表示隨著臺灣各離岸風場海上施工的展開,眾多國內外船舶集結於我國水域參與風場建設,而小至生態觀察船,大至運維工作船,均需通過相關檢驗以確保安全性,然本土廠商對目前國際上風場開發商慣用的安全檢驗制度,如船舶適性檢驗、通用海事船舶(eCMID)檢驗等並不甚熟悉,或因國內法規與時俱進,以致產生船舶服務業者無法符合服務契約安全要求之疑慮,為此驗船中心(CR)傾聽產業需求,積極協調相關單位促成本次的活動辦理,當天活動針對本土施工業者欲了解的國內外檢驗制度以及如何準備以達到檢驗標準進行座談說明,期望藉此強化雇用方、檢驗方、受雇方,三方的安全意識等級,使更多本土業者了解相關資訊。

驗船中心(CR)為臺灣少數具有離岸風場檢驗實力的本土廠商,2012年起憑藉著70年的船舶檢驗實力,跨足離岸風電產業深耕,在海事工程檢驗方面與國際知名單位-LOC結盟,除了順利取得彰芳西島、海能、大彰化離岸風場的海事保證鑑定服務合約外,更積極培養臺灣人才以符合相關國際檢驗資格,目標將離岸風場檢驗技術根留本土。

近期更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積極推動離岸風場運轉與維護技術規範,為我國離岸風場長達20多年運轉安全做把關,標準檢驗局預計階段性的公告離岸風場各項技術規範,供產業相關單位有所依循,使我國能源轉型政策更加順利推動。

第113期技術通報

壹、 MEPC第75次會議決議案

(一) 防止船舶空氣污染議題正夯,本次MEPC採納哪些決議案作為因應呢? (MEPC.324(75)、MEPC.326(75)、MEPC.327(75))
(二) 以後安裝壓艙水處理系統都須要執行調適測試囉!(MEPC.325(75))
貳、 IMO相關通告

(一) 國際動態千變萬化,一起來看看這次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IMO相關通告內容!
(二) 本次通告:MSC.1/Circ.1599/Rev.1、MSC.1/Circ.1621、MSC.1/Circ.1622、MSC.1/Circ.1623、MSC.1/Circ.1626、MSC.1/Circ.1628、MSC.1/Circ.1629、MSC.1/Circ.1630、MSC.1/Circ.1631、MSC.1/Circ.1632、MSC.1/Circ.1633、MSC.1/Circ.1637、BWM.2/Circ.34/Rev.9、BWM.2/Circ.42/Rev.2、BWM.2/Circ.70/Rev.1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及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EPC.313(74)等26件決議案及通告
(二)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312(74)等8件決議案及通告
(三) 修正「商港港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MMN-01/2021:Persian Gulf – Strait of Hormuz – Gulf of Oman
(二) MMN-02/2021:Gulf of Guinea
(三) MMN-03/2021:Segumar Hong Kong Office
(四) MMN-04/2021:Designation of the Saba Bank as a Particularly Sensitive Sea Area

(五) MMC-258: Authorized Service Providers for Maintenance, Thorough Examination, Operational Testing, Overhaul and Repair of Lifeboats and Rescue Boats, Launching Appliances and Release Gear
(六) MMC-346: Amendments to the Ship Security Plans (SSP) for Recognized SecurityOrganization (RSO) duly cancelled
(七) MMC-352: List of Approved P& I Clubs/ Insurers – MLC
伍、 貝里斯重要通告

(一) MMN-19-006r1:Port State Control Analysis and Self-Inspection Program
(二) MMN-20-007:Maritime Cyber Risk Management i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IMO Resolution MSC.428(98))
陸、 CR服務資訊

(一) 為確保船舶航行安全,CR已針對海巡艦艇量身打造專用之「海巡艦艇建造與入級規範」,同時針對高速船修訂「高速船建造與入級規範」;並因應鋰離子電池應用於船舶與海洋產業的比率漸增,制定「應用於舶舶系統/設備之鋰離子電池準則 2021」供業界人士參考使用
(二) PSCO登輪檢驗需要協助嗎?歡迎船長或輪機長或工程師於PSCO登輪時加入CR PSC應急群組資訊,獲得即時技術協助

下載

註銷東佺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之工廠認可證書(證書號碼:857-16-125)

1. 東佺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TC-01-20L產品之型式認可證書(證書號碼:857-16-127a)已於2019年3月6日失效,因此該公司於該日期之後所生產的塑膠桶(舉例號碼如”3H1/X1.4/250/19/TW/TC-CR2512″、”3H1/X1.4/250/20/TW/TC-CR2512″)等皆非本中心核發(但號碼”3H1/X1.4/250/16/TW/TC-CR2512″除外),所有偽造肇生之相關責任皆由東佺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2. 因前述情事,東佺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之工廠認可證書(證書號碼:857-16-125)自即日起註銷。

驗船中心完成國內警報監控系統認證

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順利執行國內自行研發製作之警報監控系統(Alarm Monitoring System)型式認可認證,該系統為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委由驗船中心進行驗證,預定將安裝於台船公司所新造之海巡署1000噸級巡防艦。

驗船中心表示,隨著船舶巨大化且自動化程度逐漸增加,為維護船上各區域之安全性及降低人員風險暴露,警報監控系統為不可或缺之設備,其功能為藉由各種不同硬體模組,配合監控軟體的操作,即可透過網路傳遞並顯示各個模組的訊號,如此便可集中監視船上主機及各項輔機的運行狀態以及推進機艙的安全狀態,且於有狀況發生時發出警報作為提醒,透過警報監控系統的運行可實現機艙無人當值之目的並提升整體船舶安全。

驗船中心進一步指出,依據國際標準及船級規範之要求,警報監控系統如欲獲得型式認可認證,必須通過各項環境測試,包含電源變動試驗、乾燥高溫試驗、高壓電試驗、振動試驗及電磁相容試驗等,以確保警報監控系統於嚴峻環境條件下尚可正常運作。

驗船中心強調,過去國內新造船所裝設之裝備多仰賴進口,本次透過與台船公司及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三方積極合作,共同完成警報監控系統型式認可,乃為裝備國產化之重要里程碑,期許未來亦能持續與各廠商及檢測單位共同合作,俾利提升我國裝備研發能力及檢測量能,為落實國內造船產業本土化,盡上一份心力。

利用振動試驗模擬海上極端操作環境
電磁相容試驗以避免設備之間互相干擾

第112期技術通報

壹、 MSC第102次會議摘要
摘要MSC第102次會議所採納之決議案以及會議中討論之重點事項
貳、 MEPC第75次會議摘要
摘要MEPC第75次會議所採納之決議案以及預計於MEPC第76次會議採納之修正內容
參、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MEPC.316(74)及MEPC.317(74)決議案,並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中華民國防止空氣污染證書」、「柴油機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國際能源效率證書」及「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
(二) 公告「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範圍
(三) 修正「遊艇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一、第三十條附件三、第四十條附件二
(四) 修正「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
(五) 修正「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十條附表一至附表三
(六) 修正「船員薪資岸薪及加班費最低標準」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
(七) 公告採用「二OO六年海事勞工公約(MLC)二O一八年修正案」
(八) 修正「船舶設備規則」部分條文
(九) 修正「船員定期僱傭契約範本」第五條
肆、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MMN-19/2020: Application of Cyber Risk Management to Vessels Calling at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
(二) MMN-20/2020: Amendments to the Code of the MLC, 2006, Relating to Standard A2.1 – Seafarers’ Employment Agreements, Standard A2.2 – Wages and Guideline B2.5.1 – Entitlement

(三) MMC-262: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 as Amended (MLC, 2006, as Amended) – Employment Agreements of Seafarers
(四) MMC-336: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MLC, 2006), Amendments Regulations 2.5 (Repatriation) and 4.2 (Shipowner´s Liability)
(五) MMC-381:U.S. Pre-Ports Arrival Checklist for Panama Flagged Vessels
(六) MMC-386: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 (IHM) for Ships Calling at EU Ports
伍、 美國網路風險管理規定
美國海岸巡防隊(USCG)針對風險管理規定發布通告
陸、 澳洲通告
Marine Notice 10/2020通告摘要
柒、 貝里斯重要通告

(一) MMN-20-005: Warning to all Owners/Operators/Crew of Belize Flagged Vessels Caught Intentionally with Seafarers Onboard with Invalid/Expired Contracts or Seafarers Employment of Agreement (SEA)
(二) MMN-20-006: 2018 Amendments to the 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MLC, 2006) on Seafarer’ Employment of Agreement (SEA) (Regulation 2.1), Wages (Regulation 2.2) and Entitlement (Regulation 2.5)
捌、 CR服務資訊
CR PSC應急群組資訊

下載

驗船中心(CR)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攜手進行離岸風力機支撐結構碰撞分析研究暨人才培育計畫

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今年首度偕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北科大),針對臺灣離岸風場中發生船隻與風機支撐結構體碰撞後其局部結構的安全性評估進行研究計畫。

離岸風場於進行商轉之後,將有大量的船舶運行於風場間進行監測、維護等作業,若不慎發生船隻與風機支撐結構體之碰撞,將如何針對碰撞位置、凹陷之情況進行評估,為本計畫之研究重點,計畫除了評估技術、評估工具及程序書等文件資料之產出之外,亦配合北科大自身之校內資源,進行離岸風電相關人才的培育,計畫共舉行三場技術討論會及成果發表會,藉由CR與北科大首次計畫合作,使不同專業領域(如土木工程、船舶工程及氣候等)之專家與學者一同與在校學生進行多場交流。

隨著我國綠能政策落實,風電建置容量及產值逐年躍昇中,彰濱外海之風場分布相對密集,未來發生船隻與風機支撐結構體碰撞意外後之因應策略相對重要。本次合作成果將累積CR對於風機結構體碰撞分析之評估能量,進一步提升臺灣離岸風場安全。此外,風電市場對於具專業能量之人才需求亦逐年增加,藉由本次CR與北科大之研究暨人才培育計畫將為本土風電市場注入新血,帶動產業的發展。

(合作研究成果)
(技術討論會之交流照片)

海上船舶安全把關!驗船師考照不簡單!

船舶對我國民眾來說,是個熟悉卻又陌生的交通工具,熟悉的是,台灣四面環海,只要到海邊,都有機會能看到船隻,陌生的是除非有特殊考量,否則很少有機會能搭乘,其實船舶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全世界的貨物有90%以上都是靠船舶在運輸,我們的食衣住行都與船舶密不可分,而要使一艘船舶能順利於海上航行,除了在船上工作的船員外,另外還有一群人,他們像是船舶的醫生,必須忍受高溫、高熱,還要在狹窄的船艙空間中爬上爬下,替船舶做各項檢查,他們的職業是「驗船師」。

船舶在海上航行時,會遇到許多安全上的風險並可能造成空氣以及海洋環境污染的問題,要想在問題發生以前避免這些危機,就必須仰賴驗船師日積月累的經驗與專業。然而,培育一名專業驗船師並不容易,除了須是造船、輪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還得累積實際船舶檢驗工作三年以上,或擔任船舶船體、輪機、電機等之修造實際工作五年以上,才具備資格報考驗船師國家考試,進而取得驗船師執照,成為合格的驗船師。

驗船中心(CR)成立於民國40年,為非營利事業機構,接受交通部委託,聘僱驗船師考試及格人員,執行國輪驗船工作。驗船中心(CR)表示,驗船師的工作就像是替船舶體檢,除了舊船要定期檢驗、塢修,也要參與新船檢驗工作。工作內容不是只坐在辦公室看文件,也要頂著大熱天,在船艙爬上爬下執行工作,除了船舶相關專業,驗船師要熟知國際公約、政府法規。今年就有兩位畢業於海洋大學造船系的助理驗船師陳東慶及白芮聞通過中華民國高等驗船師考試取得驗船師執照。他們在擔任助理驗船師期間,不斷地進修造船、輪機以及電機的專業知識、參與驗船中心安排的相關訓練。除此之外,也被派往國內、外造船廠執行新船的檢驗工作,增加自身新船檢驗的經驗,了解國外造船廠的造船流程、品質及產業文化,更重要的是可培養獨立完成檢驗工作及協助船東或船廠解決問題的溝通協調能力。經過一連串的實務訓練、通過層層關卡,累積經驗及充實專業知識後,順利考取中華民國高等驗船師執照。

驗船中心指出,雖然取得中華民國高等驗船師執照非常不易,考試內容廣泛包含船體檢驗、輪機檢驗、造船原理、輪機工程、專業英文、船用電學等六科目,但對於加入驗船中心的新血,只要跟著驗船中心訓練的進步,配合日常的工作任務執行,將大大增加考取執照的機會。

驗船中心強調,新人進到驗船中心,擔任助理驗船師,起薪約新台幣4萬元,最快工作3年,便有同仁考上驗船師執照,每月會增加6000元的津貼,除基本月薪之外,視業務營運狀況,也會有獎金。未來希望有更多年輕人投入專業驗船師的工作行業,一同為增進船舶及海上人命安全以及防止船舶對海洋造成污染盡一份心力。

秉持著守護船舶與船員安全的懸念,驗船師無懼充滿污泥的艙間
盡忠職守的驗船師具備過人的體力,務必檢驗到船舶的每一個角落
救生艇的釋放測試,是為了確保緊急情況下能保護更多的生命,驗船師全程監督與見證
現任總驗船師鄭志文年輕時經中心培訓順利考取驗船師執照,至今日已經是驗船中心的管理代表

驗船中心(CR)與國研院國震中心攜手探討台灣風場特殊地質情境

(上圖為自升式平台船於工作中受土壤液化危害風險時之評估程序)

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今年偕同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研院國震中心),針對台灣離岸風場軟弱土壤於震後之場址承載能力進行技術能量建置。

隨著我國綠能政策落實,台灣離岸風場開發正如火如荼進行中,考量國內離岸風場開發位置多佇於地震頻繁的環太平洋火山帶,且風場分布最密集之彰濱外海,更需面臨海底土層相對鬆軟之考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積極媒合國內技術單位,CR本次以長年的海上驗證技術為基礎,與國研院國震中心進行技術交流,進行支撐結構震後分析以及自升式船舶於軟弱土層上危害分析,使CR於離岸風電的驗證能量成功地從水上延伸至水下土壤,此研究成果展現我國技術單位在離岸風電產業上獨特於外商的技術實力,提升我國金融保險界的投資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在標檢局的指導下,CR與其他團隊成員正一同建置本土離岸風電技術規則,本次CR與國研院國震中心的研究成果將有助於使未來技術規則之內容更符合台灣特殊地質之情境。隨著經濟部能源局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規劃公布,預測在2025年後風電開發潮將持續延燒。屆時伴隨著技術規則之發佈落實,將大大提升國內外開發商、供應商及金融保險業者的投資信心,進一步帶動投資意願加速產業活絡。

第111期技術通報

壹、 摘要2021年生效之國際公約修正案及因應事項

(一)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II修正案
(二) 國際載運散裝化學危險品船舶構造與設備章程(IBC Code)修正案
(三) 載運散裝危險品船舶構造與設備章程(BCH Code)修正案
(四) 加強檢驗方案章程(ESP Code)修正案
(五) 國際海事固體散裝貨物章程(IMSBC Code)修正案
(六) 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中使用的船舶地面站性能標準
(七) 安全管理系統內的海上網路風險管理
貳、 中華民國重要通告

(一) 修正「交通部航港局船舶法裁罰基準表」附表
(二)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北韓制裁委員會受制裁船隻清單及航港局配合聯合國北韓制裁決議關注船舶清單公告
參、 巴拿馬重要通告

(一) MMN-14/2020: Routing Measures other than Traffic Separation Schemes
(二) MMN-15/2020: Australian Maritime Safety Authority (AMSA) Focused Inspection Campaign Proper Stowage and Securing of Cargo Containers
(三) MMN-16/2020: Repatriation Modalities Due COVID-19
(四) MMN-17/2020: Concentrated Inspection Campaing on ISPS Code
(五) MMN-18/2020: USCG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New Reporting Form

(六) MMC-193: Optional and Voluntary System for Electronic Books or Electronic Record Books on Board Panamanian Flagged Vessels
(七) MMC-200: Revision of the IBC/BCH Code and MARPOL 73/78 Annex II
(八) MMC-245: Authorized Private Maritime Security Companies (PMSC) Transiting High Risk Areas (Online Application)
(九) MMC-258: Authorized Service Providers for Maintenance, Thorough Examination, Operational Testing, Overhaul and Repair of Lifeboats and Rescue Boats, Launching Appliances and Release Gear
(十) MMC-355: Use of Electronic Certificates Onboard
肆、 澳洲通告
Marine Notice 09/2020通告摘要
伍、 歐盟(EU)1257/2013船舶回收法規提醒
摘要歐盟(EU)1257/2013船舶回收法規之因應措施
陸、 CR服務資訊

(一) CR最新準則
(二) CR PSC應急群組資訊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