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富新能源攜手船舶中心、驗船中心和台大海洋中心,為參與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奠定基礎

西班牙風電開發商貝富新能源今(4)日宣佈與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下簡稱船舶中心)、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下簡稱驗船中心)針對「台灣特定環境開發浮動式離岸風電系統的設計和分析」簽署合作相關協議,再次為台灣浮動式離岸風電發展邁出關鍵一步;同時,亦與國立臺灣大學海洋中心就「九降風離岸風電計畫」的地形動力學研究簽署合作備忘錄。貝富新能源與三大在地重要夥伴攜手,為即將啟動的浮動式風場示範規劃選商奠定堅實基礎。

與船舶中心、驗船中心打造台灣專屬的浮動式風電系統 為台灣浮動式風電產業發展鋪路

貝富新能源與船舶中心在去(2023)年啟動的合作基礎上再次深化關係,於今年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簽署「台灣特定環境開發浮動式離岸風電系統的設計和分析」合作協議,驗船中心亦將一同參與本計畫;將透過對台灣地理、氣候和浮動式風電特定需求進行深入研究,解決台灣海洋環境和法規所帶來的獨特挑戰,研究成果將作為台灣即將啟動的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中系統設計的雇主需求(ER)參考。

貝富新能源亞洲區代理執行副總裁Clément Mochet表示:「貝富新能源自進入台灣市場以來,一直積極與台灣公部門、產業和學界合作,尤其針對浮動式技術的進步多有著墨。今年八月剛宣佈『九降風離岸風電計畫第一期』將位於新竹市外海,最多安裝12座浮動平台,預計裝置容量達180兆瓦。我們會繼續為今年即將啟動的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做好準備,期待能為台灣帶來創新思維。」

船舶中心周顯光執行長表示:「船舶中心自2021年起也在能源署科專的支持下開發國內的半潛式浮台設計技術,去年度與貝富新能源簽署MOU、今年更進一步化為具體的產學研合作案,期望能結合船舶中心在開發適於本土環境條件之浮式風機系統整合技術的基礎與驗船中心在地震風險評估的能量,協助貝富新能源在後續開發國內浮式風場時,能掌握台灣特有條件之風險所在,本合作研究案,也是船舶中心擴散技術研發成果、落實於業界服務之具體呈現。」

驗船中心黃建樺總驗船師表示:「浮式基礎類似船體結構,其設計與建造需要嚴謹的工程技術,而驗船中心作為我國政府唯一授權的船舶檢驗機構,在浮式結構檢驗、海洋環境條件評估等方面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與豐富經驗,並熟悉國際標準和國內法令。相信驗船中心與貝富新能源的合作,能夠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

此外,貝富新能源也與最了解台灣周邊海域的專業團隊臺大海洋中心合作,借助其在台灣海峽海洋地質調查方面的專業知識,針對「『九降風離岸風電計畫第一期』的地形動力學研究」簽署合作備忘錄,將針對海底調查結果進行潛在地質災害風險評估。

貝富新能源與上述在地夥伴合作的目標不僅是爭取建置台灣首座浮動式風場,更希望在台灣打造一個永續且具韌性的浮動式風電產業。西班牙經濟、商業和貿易部貿易投資總署總監Alicia Varela Donoso女士在來台參加台西經貿對話會議期間,也對於雙方合作的進展表露熱切期盼。

貝富新能源台灣總經理彭茂寬(Michael Pinkerton)表示:「離岸風電的發展將為台灣帶來相當具規模的經濟效益,包括創造就業機會、跨產業整合、研究與開發等機會。每一個計畫都能夠帶來可觀的投資,視計畫規模而定,部分計畫吸引的投資可能超過新台幣千億元。我們在台灣已深耕三年,持續在台灣投入的信心始終不曾改變。目前,台灣正處在全球能源轉型的關鍵轉捩點,這不僅關係到台灣的能源發展政策,也將對台灣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帶來深遠的影響。浮動式風電示範計畫將有助於釐清未來產業各面向的部署,及早評估在地供應鏈能力,並且加速提升未來邁入商用階段時的成本效益。」

透過合作夥伴在海事工程規劃方面的豐富經驗與研究能力,結合自身於浮動式風電專案的技術能力,貝富新能源已為推進台灣浮動式風電發展做好準備,並為實現台灣2035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目標、滿足企業綠電需求貢獻關鍵力量。

驗船中心與IMCA攜手探討船舶安全與淨零排放未來挑戰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 (CR)和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IMCA)聯合舉辦船舶與海上安全暨淨零排放未來趨勢研討會,與會貴賓左起: CR的組長周侑陞、IMCA的Rhys Jones、IMCA的Jason Veerasingam、沃旭的Pascal Langeais 、CR的執行長鄭志文、富邦銀行的協理林敏正、WFO的蔣大巍、CR的處長詹育禔。 (圖:驗船中心提供)

隨著全球航運減碳議題持續升溫和離岸風電產業的蓬勃發展,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與國際海事承包商協會(IMCA)於10月1日共同舉辦了「船舶與海上安全暨淨零排放的未來趨勢」研討會,深入探討海事工程與航運面臨的挑戰及未來發展方向。

研討會內容豐富,聚焦多個關鍵主題:IMCA技術顧問Rhys Jones分享了數個離岸風電場緊急事件案例,強調建立完善緊急事件反應機制的重要性,並探討動態補償舷梯系統在離岸風場作業中的應用,與提出相關的安全操作指南與建議。世界風能協會亞太區共同負責人蔣大巍分析了台灣能源轉型,以及未來浮動式風場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Ørsted亞太區採購負責人Pascal Langeais則介紹了Ørsted在離岸風電供應鏈減碳方面的努力與成就,並強調各方合作的重要性。CR再生能源處處長詹育禔深入探討了船舶實現淨零排放所面臨的技術挑戰與政策限制,分享了驗船中心在協助船東推動船舶節能減排方面的經驗,CR海事技術組組長周侑陞則分享了多個CMID-MISW船舶檢查的實務案例,深入淺出地介紹了檢驗的標準、流程,協助業界更能符合IMCA檢驗要求。台北富邦銀行綠色及永續金融資深協理林敏正則介紹了永續金融在推動淨零轉型中的重要作用,並分享了富邦銀行在綠色金融的創新做法。

CR執行長鄭志文表示:「CR密切關注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最新動態,特別是船舶燃料轉型與碳捕捉等新興領域,並與各產學研單位合作交流,期望協助台灣航運業更充分掌握此次淨零轉型發展趨勢,持續鞏固台灣在全球航運中的重要地位。此外,近年來CR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指導下,於離岸風電的驗證審查、法規編纂、海工風險評估、盡職調查等議題,提供鏈結政府、開發商、工程界、金融保險界等多面向第三方技術服務,充分扮演我國推動離岸風電的安全技術守門員。」此次活動匯聚了離岸風電和海事工程產業的眾多專家,包括IMCA會員、離岸風電開發商、船東、承包商、金融業者及相關供應鏈業者,透過跨領域的經驗交流,為台灣航運與再生能源產業的安全與減碳發展帶來新的啟發。

驗船中心(CR)獲准簽發電子證書 提升船舶文書管理效率

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日核准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簡稱CR)推行「本國籍船舶國際公約電子證書試行計畫」,該計畫將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標誌著我國航運業邁向數位化的新里程碑。此舉不僅將大幅降低船舶證書管理的行政成本,更能顯著提升港口國檢查的效率,為航商帶來更高效便捷的運營環境。

CR表示,本次獲准簽發的電子證書涵蓋多項國際公約規定的船舶證書,不僅具有與傳統紙本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還完全符合國際海事組織(IMO)「電子證書使用指導方針」(FAL.5/Circ.39/Rev.2)的要求。電子證書的應用將使船舶管理流程更加現代化,讓船東及航商得以更快、更便捷的方式處理相關文書事宜。

董事長謝謂君對此發展表示高度肯定:「電子證書在國際航運界已行之有年,此時國輪加入這一行列,正是汲取國際經驗、採用成熟技術的最佳時機。我們將在符合我國需求的基礎上,開發出更加完善的電子證書系統,進一步促進航運業的效率與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CR早在2020年便已獲得巴拿馬海事局(Panama Maritime Authority)授權,為巴拿馬籍船舶簽發電子證書,並在其商船海事通告MMC-355中正式公告。此次政府批准CR試行簽發電子證書,再次證明了我國航運業積極與國際接軌的決心,並進一步提升了我國船舶管理的競爭力。

隨著電子證書的全面推行,預計將為我國航運業帶來顯著效益,不僅簡化繁瑣的文書作業流程,更提供了更安全、可靠的船舶證書管理方式。CR將持續跟進國際海事發展,為我國航運業提供優質服務,促進產業更進一步的發展。

有意申請電子證書服務的船東或管理公司可點此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透過電子郵件(cr.tp@crclass.org)或傳真(+886-2-2507-4722)提交申請。

國際海事組織MEPC 82會議開幕在即,聚焦IMO溫室氣體減排經濟性措施!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將於9月30日至10月4日舉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第82屆會議(MEPC 82)。針對航運業最關切的IMO後續溫室氣體減排措施進一步討論,驗船中心(CR)整理概要如下:

為達成「2050年左右航運業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IMO已於今年3月舉行的MEPC 81會議上,同意在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新增第五章規定,於9月23日至27日舉行溫室氣體減排會間工作組研議具體文字草案,本次MEPC 82會議將接續該工作組的結論,進一步審議目前的草案(架構圖如圖1所示)。

針對目標型海運燃料標準(Goal-Based Marine Fuel Standard),多數會員國同意自2027或2028年起先行適用於國際航線總噸位5,000以上的所有船舶,並於後續評估是否將適用範圍延伸至總噸位400以上的船舶。此外,關於經濟性措施的回饋獎勵機制,多數會員國贊同獎勵僅回饋給採用零/近零溫室氣體排放技術、燃料和/或能源(zero or near-zero GHG emission technologies, fuels and/or energy sources, ZNZs)的船舶。本次MEPC 82會議預計完成前述措施的全面評估報告,並於明年上半年的MEPC 83會議批准MARPOL修正案。同時,將啟動對現行溫室氣體減排規定的審查,特別是依據執行經驗進一步審視碳強度指標(CII)相關要求,預計討論郵輪、液化氣體運輸船之計算公式,並考量納入船舶錨泊等待進港之時間以及短途航行等計算因素,以提升其合理性與有效性。

CR補充,本次會議預計同意將加拿大北極水域以及挪威海納入MARPOL附錄VI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管制區,於2026年3月1日生效。此外,會議也將審視印尼的提案,該提案建議將龍目海峽的努沙佩尼達群島(Nusa Penida Islands)和吉利馬特拉群島(Gili Matra Islands)增列為特別敏感海域(Particularly Sensitive Sea Area, PSSA)(如圖2說明)。

為協助我國航運各界即時了解國際上最新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趨勢,CR預計於10月5日發布會議結論快報,同步摘要MEPC 82會議重點內容。

附圖1:MARPOL附錄VI第5章IMO淨零框架之規則(草案)
附圖2:印尼提案龍目海峽的努沙佩尼達群島(Nusa Penida Islands)和吉利馬特拉群島(Gili Matra Islands)增列為特別敏感海域的範圍示意圖(補充:特別敏感海域為因具有公認的生態、社會或科學價值,而需IMO採取行動加以特別保護之區域)

強化港口保全意識,CR舉辦港口設施保全員(PFSO)訓練課程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以下簡稱CR)於2024年9月23日至25日在台北總部舉辦「國際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港口設施保全員(PFSO)訓練課程。

此次課程吸引了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等十餘個單位報名參加。課程內容涵蓋ISPS CODE相關規章與條款介紹、港口設施保全評估、應急計畫準備及港口設施保全查驗程序等實務操作。此外,也特別邀請刑事警察局偵五隊專業教官擔任客座講師,講授識別危險物質及爆裂物裝置等專業知識。

CR強調,透過此課程,學員不僅能更加熟悉港口設施保全的執行要點,講師亦結合多年檢驗經驗,透過實際案例探討經常被忽略的保全重點,進一步提升學員的實務應對能力。

自2004年ISPS CODE生效以來,CR持續提供專業協助並辦理各類訓練課程作為航運產業人員的重要學習平台。本次課程報名狀況踴躍,於截止日前即已額滿。為滿足受訓需求,CR特別加開台中班(10月23日至25日)及高雄班(11月6日至8日),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參考CR官網訓練課程專區

圖說:賴文修資深驗船師講授檢查重點
圖說:PFSO訓練課程上課實況

CR舉辦技術研討會 聚焦PSC重點檢查活動與IMO法規發展

  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以下簡稱CR)於113年8月19日假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舉辦技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總驗船師黃建樺博士主持,探討「2024重點檢查活動 MLC 2006」、「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及「生物污垢準則簡介」三大主題。CR定期彙整國際航運熱門議題與法規重點,藉由資訊分享與交流,協助我國航商積極應對並佈局未來趨勢,研討會當天超過百餘位航運界高階主管與專業人士共襄盛舉,現場互動熱絡。

  研討會首先CR針對本年度重點檢查活動(CIC)進行說明,東京備忘錄(Tokyo MoU)和巴黎備忘錄(Paris MoU)訂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聯合實施重點檢查活動(CIC)。今年檢查活動著重於海事勞工公約(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 MLC 2006)對船員薪資以及船員僱傭契約的要求,旨在提醒船舶營運公司遵循MLC 2006規定執行,確保船員薪資權益。會中CR針對重點檢查問卷題目逐一說明,並提供航商應對策略與注意事項,協助航商更加瞭解檢驗重點,降低船舶遭開立缺失或留置風險。

  此外,因應IMO多項中長期減排戰略目標,以及今年三月底MEPC 81會議所達成的各項共識,CR特別彙整IMO法規最新動態與未來趨勢內容,不僅說明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案內容,亦針對MEPC 81會議中採納的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LCA準則)以及相關的永續性標準與第三方驗證機制進行介紹。值得一提的是,CR從今年度開始不論是MEPC或MSC會議,皆於會議舉行期間即以中文持續綜整重點,並於會議閉幕翌日立刻在CR官網、LINE以及FB上發布「CR快報」予我國航商分享,協助航商掌握第一手消息,維護我國航運競爭力。

  研討會最後,有鑑於近年環境與生物保護意識抬頭,CR也針對IMO「生物污垢準則」進行簡報說明,該準則旨在提供標準化的船體表面生物污垢管理方法,以防止入侵水生物種的轉移,保護海洋生物的多樣性,保持船體清潔亦可提高燃油效率,從而減少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

  CR透過本次研討會分享相關訊息,協助航商全面掌握國際上的法規趨勢與產業熱門議題,並加強與業界交流互動,CR將會持續提供優質及高滿意度的技術服務與支援,為我國航運產業貢獻心力,本次研討會資料歡迎至CR官網Download

圖說:驗船中心黃建樺總驗船師(左二)及研討會講師合影
左至右分別為:吳昌政研究處副處長、黃建樺總驗船師、賴文修資深驗船師、葉德生研究處法規組組長
圖說:CR技術研討會現場照片

專訪/響應減碳浪潮 驗船中心謝謂君談實現淨零排放的多元業務發展

▲驗船中心董事長謝謂君(右)與執行長鄭志文(左)談實現淨零排放的多元業務發展。

  當世界各國紛紛喊出減碳承諾,臺灣為順應國際潮流,先於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隨後在2022年將其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為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的影響,總統賴清德在今年的世界地球日,宣告啟動第二次能源轉型,加速地熱、氫能、生質能與海洋能等再生能源的推動,財團法人驗船中心(CR)已深耕再生能源領域多年,董事長謝謂君特別接受ETtoday專訪,詳談做為船舶與海事工程技術最深厚的本國檢驗機構,CR如何協助政府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實現淨零排放的最後一哩路。

  謝謂君指出,隨著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宣告溫室氣體排放策略,規劃於2030年前減排至少20%,2040年前減排至少70%,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並預告將開徵海運碳費,縱使各國對於碳費價格與徵收方式尚未獲得共識,但藉由徵收碳費推動淨零碳排的趨勢不變;另依歐盟(European Union)決議,航運公司必須針對行經歐盟港口之航程購買碳排額度,自今年開始購買40%碳排額度、2025年增加至70%,至2026年,凡在歐盟範圍航行的船舶,須對全部碳排放量付費,上述決議加速航運產業正視碳排減量,一場航運產業的綠色革命正在發生。

  謝謂君表示,全球前20大貨櫃航商中,我國長榮、陽明及萬海便占有三席,其整體運能約佔全球10%,航運產業在臺灣是不可或缺的經貿角色,為及早因應國際這波減碳趨勢,CR數年前已著手船舶零碳燃料供應系統相關研究,如液化天然氣(LNG)、甲醇、氫氣與氨氣等各種替代燃料,其中甲醇因常溫狀態可液化儲存而成為較多人青睞的替代燃料選項,而氫氣零碳排放的效果最好,也是各國未來佈局綠色能源主要選項之一。

  執行長鄭志文補充,CR今年藉由參訪南韓氫能源發展重鎮蔚山市,得以瞭解南韓氫能整體發展策略及技術現況,在航運產業方面,南韓的氫能船及船用加氫站等示範項目令人印象深刻。蔚山市早在2021年起便啟動氫能示範城市的相關建設,並在短短兩三年間完成了多項關鍵設施,包含位於地下十公里的氫能管線,該管線已大致完工,並將氫氣從製氫廠直接輸送至船用加氫站。蔚山市的成功,除了政府大力支持,蔚山科學園區及相關產業與研究單位亦扮演重要角色,南韓於氫能技術、供應、基礎設施方面的經驗,皆可做為臺灣發展氫能的借鏡與標竿。

  從全球開展再生能源的趨勢,CR也認知到業務多樣化為必然途徑,因而積極布局如浮式風電與多元電力轉換系統(Power-to-X)等新技術。謝謂君說明,依據全球風能協會(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於2024年發布的報告顯示,推估至2030年,全球具有高達8.5GW浮式風電的發展潛力,儘管現今全球商轉化浮式風場不多,一旦建設成本下降與各國法令明確化,浮式風電將以驚人的速度開展。國際常見浮式平台型式有浮筒式(Spar)、半潛式(Semi-submersible)與張力腿式(Tension Leg),各種浮式平台有不同特性與技術需求,例如浮筒式平台結構幾何相較簡單,是一直立柱狀浮筒,惟整體系統所需吃水較深,過往案例多適用於水深100公尺以上海域;半潛式平台則由三至四個浮筒連接組成,結構吃水相較淺,易於岸邊組裝後再拖拉至風場位置安裝,不過缺點為結構幾何複雜,銲接與製造要求與限制較多。離岸風電開發須考量臺灣海域的環境條件與歐洲迥異,必須評估的技術議題亦不盡相同,例如海洋附生物增生將影響下部結構重量與運動特性、流場受力及防蝕系統規劃,又如因位於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板塊交界區導致地震頻繁,以及颱風侵襲帶來的極端風速,這些都屬於臺灣的特殊環境因素;CR不僅具備豐富離岸風場圖說審查與現場檢驗實績,且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導下,將上述臺灣特殊環境技術議題,彙整編撰於「離岸風力發電運轉及維護技術指引」,協助產業界更瞭解離岸風場進入長達25年運維時期的常見做法,進而增強綠色金融的參與信心。

  另盤點離岸風電技術可發現,各國慮及海域空間的使用效率,已逐步推動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結合的示範專案,鄭志文闡述,這類專案係結合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兩大系統的技術,利用海域開闊無遮蔽物的天然環境優勢來擷取更多日照,再運用離岸風電既有的輸電系統,有效整合及提升再生能源產輸效率;臺灣離岸風電已步入區塊開發階段,伴隨大規模風電的推展,將出現海域空間複合使用、不同再生能源系統整合、電網饋線容量增建…等新的挑戰,鄭志文進一步解釋,多元電力轉換系統透過不同類型再生能源系統的整合與轉換,將再生電力轉換為熱能、氫能或低碳燃料後儲存起來,在用電需求低、電網容量不足或無併接電網時,再依需求度調整不同型式能源供給,能源轉換雖造成耗損,但卻是大型儲能的概念、無須過度依賴電網的能源傳輸網絡。透過離岸風電海上電解製造綠氫後,綠氫經過管線輸送回岸上進行零碳燃料的生產並供給航運業使用,鄭志文再次說明,這並非天方夜譚遙不可及的事情,法國SeaLhyfe全球首創2MW浮式風電結合1MW浮式電解槽專案,已於2023年底完成為期14個月的第一階段實海域產氫輸氫測試,後續亦獲得歐盟資助將進行第二階段測試。

▲台灣參訪團於蔚山示範城市之船用加氫站前合影。

  謝謂君強調,綜觀世界各國推動多元電力轉換系統,已陸續提出不同規模等級的應用示範案,例如丹麥能源署在2023年10月首度公佈高達1.67億歐元的總預算,以國家補貼模式來鼓勵產業投入產製綠氫技術,今年7月全球首艘商業氫能渡輪亦於美國舊金山啟航營運,然而CR意識到新技術的應用勢必面臨政府法令調整、商業模式改變與公民接受度的試煉,才有機會邁向下一個里程碑,因此2023年10月即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簽署合作備忘錄,希望透過雙方各自專業背景與知識為利基,共同推展臺灣的綠氫、低碳燃料及電力多元轉換市場。

  多元綠能的共構,展現臺灣實現淨零永續的決心,謝謂君最後擘劃CR發展願景,期許CR的視野洞見前瞻,憑藉對國際趨勢的敏銳度與熟悉專業技術的優勢,協助產業突破技術瓶頸鏈結國際,並藉由持續精進技術含量與提升服務品質,成為產業強而有力、安若磐石的後盾,達成我國能源二次轉型。

CR頒發獎學金積極培育海洋人才

CR財團法人驗船中心7月29日在台北總部舉辦年度獎學金頒獎典禮,由執行長鄭志文博士親自頒發獎狀及獎學金給今年四位獲得「菁英獎學金」和「揚帆獎學金」的優秀學生。


今年度的「菁英獎學金」獲獎者包括: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系統工程暨造船所研究生陳宥荃同學、陳聖文同學,以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李翊丞同學。同時來自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輪機工程學系的優秀的學子周志璿同學,則榮獲「揚帆獎學金」。

鄭執行長表示,驗船中心秉持一貫培育船舶產業人才的信念,希望透過各項獎學金實質的獎勵與支持,讓更多有心向學的學子們能心無旁鶩,專注於課業及未來發展。

鄭執行長進一步指出,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育密不可分,故CR不僅透過實習機制幫助學生將理論與實務經驗結合,更積極在各大學系所開課、演講,傳授新興知識、吸引新世代人才加入,持續推動台灣海運事業邁向更輝煌的未來。

最後,鄭執行長更語重心長的期許榮獲「菁英獎學金」與「揚帆獎學金」的同學們,要能勇於接受挑戰、克服困難,成為未來航運業的生力軍與專業人才,更要有貢獻力量的決心,讓我國航運業蓬勃發展、生生不息。

驗船中心於今日舉辦獎學金頒獎典禮,由鄭志文執行長(左三)頒發獎學金予優秀學子。
驗船中心於今日舉辦獎學金頒獎典禮,由鄭志文執行長(左三)頒發獎學金予優秀學子。

The latest edition of CR Rules have been released

The following CR Rules have been released and wi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January 01, 2025:

»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Steel Ships 2025"

»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oast Guard Ships 2025"

(Click on the link to go the download page: 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