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 Notice CR-2025-00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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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R-2025-007(Q)
TO:所有船東、驗船師、運安會、航港局及各航務中心
FROM:台北總部
SUBJECT:請中華民國籍船舶於國內、外發生海事案件時,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船籍港之航港局所轄航務中心

一、依據交通部航港局航安字第1142011322 號函(附件1),重申依運輸事故調查法規定,我國籍船舶於國內、外發生海事案件應通報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另不論事件規模大小,應通報船籍港之本局所轄航務中心,聯繫方式如下:

北部航務中心:02-24285369
中部航務中心:04-23690709
南部航務中心:07-2620762
東部航務中心:03-8509011
運安會24 小時通報專線:0800-004-066 / 0935-628-217;email:go_team-marine@ttsb.gov.tw

二、另依據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141750766 號函(附件2),為確保航行國際國輪落實上開規定,不論事件規模大小,請國輪航商於安全管理系統納入此通報機制。

三、本中心將配合航港局之規定,於中華民國籍之船舶及公司之安全管理章程評鑑作業時,確認相關海事案件通報機制及相關聯絡資訊是否有落實處理。

四、相關附件:
  (1) 附件1: 航安字第1142011322 號函
  (2) 附件2: 航舶字第1141750766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