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船中心(CR)發布最新鋼船規範、高速船規範、海巡艦艇規範、船舶載運散裝液化氣體準則,將於2023年7月1日生效實施。
驗船中心表示,CR創立至今已七十年餘,為政府授權的驗船機構,提供船舶檢驗服務。其中船級檢驗包含船體結構、機器與電機系統、材料與設備,涵蓋新造船、現成船檢驗及技術諮詢等,CR規範是執行這些檢驗的主要依據,本次CR規範修訂要點如下二項:
一、增加與替代燃料相關之註解及定期檢驗規定
因應船舶使用替代燃料的發展,CR已陸續發布船舶使用氣體燃料、甲醇/乙醇及氨燃料等準則,因應燃料種類多元化,本次增訂船舶使用替代燃料之註解及定期檢驗規定,例如:船舶搭載使用燃油/甲醇雙燃料主機,將可註記為 LFFS(DFD – Methanol),其中LFFS表示低閃點燃料船,DFD表示可使用雙燃料的柴油引擎,以因應市場變化並利於區別。
二、液化氣體船之檢驗規定
台灣因應能源轉型,載運液化天然氣LNG的船舶日益重要,配合國際海事組織(IMO)所發布的「國際船舶載運散裝液化氣體構造與設備章程(簡稱IGC章程)」內容修訂CR規範中液化氣體船之規定,並增加LNG船特殊設計或設備的對應船級註解。此外為使液化氣體船的規定更加完善,CR也全新制訂「船舶載運散裝液化氣體準則」,包含低溫貨艙之設計、管路、電氣要求及相關設備等,供業界參考使用。
驗船中心強調,CR規範修訂的面向期望切合船東、造船廠及國內產業需求,並因應新生效的國際公約、創新的造船技術、先進的材料及設備等,滾動式修訂現有規範並力求與國際接軌,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為航行安全把關。
驗船中心發布最新「鋼船規範2023」、「高速船規範2023」、「海巡艦艇規範2023」及「船舶載運散裝液化氣體準則」,刊載於驗船中心網站(www.crclass.org)「出版刊物」頁面,歡迎業界採用。